一間酒吧里,一個踩着高跟鞋的女人走進來,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
這女人相貌嫵媚,個子高挑,身高差不多就有一米七左右,如今踩着高跟鞋,看上去,一雙大長腿就有一米二了。
男人從她身邊走過,都要自慚形穢,連搭訕的勇氣都沒有。
「小伍,你怎麼回來了?」
吳魏連續喝了半個小時,幹了一瓶威士忌,此時紅着眼,看着眼前漂亮的女人,一時間有些晃神,想要揉揉臉上僵硬的肌肉,可惜因為喝的酒水太多,動作都不協調了。
「我是聽說你把公司賣了,連夜從燈塔國趕回來的。你是不是遇到什麼難事了?」
伍媚和吳魏在97年的時候,去燈塔國闖蕩,兩人也算是一見鍾情。
隨後,伍媚找到了一份銷售工作,憑藉着自身靚麗的外形,把工作做得非常出色。
而吳魏脾氣又臭又硬,屢屢求職失敗,後來自尊心作祟,讓他做出決定,和伍媚分手,回國創業。
當時,兩人分手時,吳魏說,自己要回國創業成功,再把伍媚追回來。
伍媚在國外一直都在等着吳魏創業成功的消息,結果等了八年,卻等到吳魏把公司賣了的消息。
「我弟弟,吳狄,被抓了,我把公司賣了,用來請律師給他打官司。」
吳魏結結巴巴,把事情簡單說了一下。
現在的吳魏看起來非常頹廢。
他的父母過世前,把弟弟交給他看護,結果現在弟弟身陷囹圄。
一方面感覺愧對父母,另一方面,則是自責自己平日對弟弟沒有管教,導致弟弟交友不慎。
伍媚聽到只是吳魏的弟弟出事,心裏稍微鬆了一口氣。
只要不是吳魏自己出事,那就好,她又不認識吳魏的弟弟,吳魏的弟弟有什麼事,和她關係不大。
心裏這麼想,伍媚還是坐到了吳魏身邊,輕聲問道:
「吳魏,有什麼我能做的嗎?」
「我也不知道。」
吳魏苦笑一聲,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面前,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真是丟人了。
不過這個時候,吳魏也沒考慮太多,思考了一會後,才說道:
「我問過律師了,這件案子的突破點主要還是在那個程峰身上。只要他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弟弟就沒太大問題。就怕他胡攀亂咬,那就麻煩了。」
伍媚還是第一次,見到吳魏彷徨、失神、落魄的樣子。
心裏難受的同時,伍媚也想盡一份力,幫助一下吳魏。
第二天,伍媚就聯繫了吳魏請的那位方大律師。
說實話,這位方大律師都有些後悔接這個案子了。
網上輿情太嚴重了。
雖然目前所有事情都指向了程峰一人是主犯,但是作為同一個樂隊的吳狄、石小猛、張羽三人,究竟有沒有錯,算不算從犯,這個真不好下定義。
首先,這三個人是知道程峰誘騙女同學的事情,這個是無法狡辯的事實。
其次,這三人還給程峰做過「僚機」,「協助」程峰誘騙了很多女同學,這也是事實。
第三,這三人在上大學期間,經常被程峰邀請吃喝玩樂,這還是事實。
以上三條加起來,基本上就可以作為判定這三人是從犯的證據鏈了。
伍媚聽完方律師分析案情後,一時間也是為吳魏有這麼一個不靠譜的弟弟而憤怒。
作為吳魏的弟弟,吳狄怎麼能和程峰這樣的人渣做朋友,還一起組建樂隊,幫着人渣誘騙女生呢?
如果,吳狄是不相干的陌生人,伍媚肯定對把草坪樂隊四人組抓起來,拍手叫好。
可惜,沒有如果。
吳狄就是吳魏的弟弟。
伍媚就是那種「幫親不幫理」的女人。
吳魏雖然和自己分手了,但依舊算自己的意中人,那麼吳狄也就算自己人。
所以,伍媚還是要考慮,怎麼把吳狄救出來。
「方律師,這件事肯定有辦法的,你說對不對?」
「是有幾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