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的動作很是慌亂着急,祝樂容看着,嘴角情不自禁上揚。
『就知道,她不會捨得本公子的。』
『現在這麼着急是準備和我一起離開吧,這兩年攢了些錢,應該能供我們一起上京。』
『我得想想,好幾天的路程呢,好多東西都要提前準備起來了。』
林朝的動作打破了祝樂容的暢想。
只見林朝從袖口處摸出一個小塊碎銀,鄭重其事地交到祝樂容的手裏。
「去京城要很多錢吧,你別省着,需要什麼就買,家裏的錢你全部帶去,我再掙就是了。」
「我這裏還有一點銀子,你一起拿着在路上花。」
鋪天蓋地的失望壓得人喘不過氣。
祝樂容很想質問林朝為什麼不去,卻又沒有能說得出口的質問理由。
他眨了幾下眼,將眼角一點濕潤眨回眼眶,偽裝成平時沒什麼兩樣後,飛快接過這小塊碎銀子。
細白的手將這塊銀子拋了拋,掂量出具體的重量後,祝樂容嘴撅的老高,氣勢洶洶發問。
「你哪來的這麼多銀子,我記得家裏的錢不是全交給我了嗎?」
祝樂容是被迫接下「小管家公」這份責任的。
林朝懂事得早,十五歲就自己上山打獵謀生活。
她又天生神力,別人怕都來不及的野豬她遇到了也是一拳一個,按理說隨隨便便就能掙到好幾兩銀子。
這麼計算,一月好歹也應該能餘下三四兩,到現在二十一歲,再怎麼往少了算,兩百兩銀子應該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可事實上,祝樂容手裏攥着的全部家當,也不過剛剛超過五十兩。
這五十兩還是祝樂容接手小金庫之後攢下來的,之前,那裏面僅僅剩下前幾日賣野豬沒來得及花出去的六兩五錢。
林朝的錢都去哪兒了呢?
村里寡居帶着孩子的叔伯,還未長大無法養活自己的孩童,以及出去在路上遇到的需要幫助的乞丐
從前她一個人,自己吃飽全家不愁,有時候身無分文也不在意,沒米下鍋就去山裏薅些野菜。
隨隨便便混一頓,也很簡單。
但在祝樂容來之後,就杜絕了她這種為了別人完全貢獻自己的行為。
幫人可以,必須一切在以自己為主的前提上。
不過,祝樂容除了擔憂林朝的身體健康攥緊了錢袋子外,還沒有關注到這個現象之下隱藏的「隱患」。
面對祝樂容狐疑的目光,林朝趕緊擺擺手解釋:
「我上午抓野兔恰好碰到的野山參,不過不大,年份也不久,不怎麼值錢,就賣給了孟姨泡酒喝。」
「錢是她怕我吃虧硬塞給我的。」
林朝回答完,提着野物往廚房走,一邊走還一邊問:
「容樂,這兩樣準備怎麼做呀?」
「放廚房,我做一個爆炒野兔,還燉個雞湯。」
「家裏也不缺那麼幾個錢,你看到野山參把它帶回來還可以和野雞燉了給你補補身子。」
祝樂容回她,看人的身影都要消失在門裏,還是忍不住叫住她。
「林朝,我和孟自枔要一起去京城,你當真不去?」
「不了,去一趟京城要花的錢應該不少。本來家裏就留下多少錢,你一個人去,還能過得鬆快一些。」
最後的試探還是沒得到心中想要的答案,祝樂容也就不再糾結。
他平靜準備着上京要帶的東西,然後,在某一日,出發去了村長家。
祝樂容刻意挑選的時間來的村長家,今天孟自枔去了縣裏拜見感謝一直教導她的恩師,
他今天來,為的,就是如何將林朝給一併帶上。
雖然林朝每一次的回覆都在表明自己不去京城,祝樂容還是在心裏找了個一定要和林朝一起離開的理由。
「不是我離不開她。」
祝樂容準備了一路的自我「解釋」,不知道是想勸說誰。
他走在去孟村長家的路上,手裏不知道什麼時候抓了根馬尾巴草,卷在手指之間來回打轉,
第311章 爽直「聖母」獵戶女vs傲嬌落魄小流浪(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