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嗚~」
見眼前的這個人類仍然用刀對着自己,骨犬急得原地打轉。
直覺告訴這隻野獸,若是這個獵人不放過它,那麼自己也沒有逃跑的機會。
它緩緩地後退,然後轉身小跑開去。
看它這個樣子也不像是在逃跑,路夢也就沒有追趕,只是跟在它身後,看看這骨犬想幹什麼。
只見骨犬跑到之前山羊駐足的地方,在沙地上嗅了一嗅,然後就開始刨土。
不一會就挖出了一塊肉團,叼着就跑迴路夢的身邊,俯首放在他面前,伸出舌頭耷拉着,眼睛還一直盯着路夢。
「這是想討好我?」
但這本來就是我自己準備的餌料啊?
看來這隻骨犬畢竟年幼,還分不清什麼是獵物,什麼是獵人準備的陷阱,只是嗅到香氣就以為是荒野中絕佳的食物。
而把捕獲的獵物先讓給強者和領袖食用,也是骨犬的天性。
路夢突然冒出來一個想法。
他雖然沒有飼養過寵物,但想來最基本的原則也就幾條。
要想讓動物親近人類,要麼是在幼崽剛出生時就開始撫養,讓它們誤認為自己是它們的母親。
要麼就是展現足夠強大的實力,宣示自己的統治地位,讓動物承認自己是它的族群首領。
後者對於具有群居特性的動物更是有效。
至於像那類認為它自己才是主人的寵物則不在此列。
路夢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駝的內臟打發的這隻骨犬。
不過現在這隻捕獵到的山羊他還留有它用,最好還是能保證皮毛的完整性,不適合當場解刨處理。
他乾脆回到自己的背包前,拿出剩餘做好的餌料,拋給眼巴巴盯着他的骨犬。
骨犬先是被落地的事物嚇得一跳,隨即聞出了氣味又高興地圍着餌料打轉。
它看了一眼路夢,然後側身倒下,撲騰着腿,笨拙地試圖露出肚皮。
將自己的弱點展示給強者,這就是服從的表現。
雖說經過長久的進化,骨犬的腹部也有骨甲覆蓋,但這種天性是很難改變的。
就在路夢感覺有戲的時候,骨犬卻「噌」得一下站了起來,擰頭看向遠方。
「汪汪,嗚——」
它吠叫兩聲,然後揚天長嗷。
在荒野上,這種如狼般低頻率長氣息的叫聲能夠傳得更遠,更適合作為動物之間溝通的信號。
雖然是由家犬進化而來的,但骨犬經過廢土的洗禮反而恢復了它大部分遠祖的習性。
「嗚嗚——」
「嗚————」
沒一會兒,從遙遠處傳來此起彼伏的回應聲。
路夢握緊了刀柄。
「是骨犬群!」
單只的骨犬並不是什麼威脅,但三隻骨犬就能形成合圍,全方位的攻擊能讓獵物應接不暇。
數量再往上,一支在「頭狼」帶領下的能夠施行各種野蠻戰術,發動攻擊前仆後繼不計代價的骨犬群,絕對是廢土之上最頂尖的那批掠食者之一。
「是它叫過來的?」
路夢瞥向身邊的這隻骨犬。
卻沒想到這隻小崽子也豎起了全身骨板,如臨大敵。
看來它並不屬於這隻骨犬群,之前的嚎叫只是因為察覺到了對方的靠近這才出聲示警,可惜收效甚微。
聯想到第一次遇見它時,這還是只幼犬。
一般的骨犬群外出打獵都是三兩成行,更不會派這么小的幼崽充當斥候。
應該是只脫離了族群的流浪骨犬。
得想辦法把它撬過來。
一隻獵犬對獵人的助力有多大自不必多說,一隻正常的骨犬成年後身長能有兩米,肩高接近人的半腰,體型上堪比滅絕前最大的北美灰狼不說,背脊如同甲片一般覆蓋的骨板加上周身堅硬的鬃毛,也讓它的防禦力和戰鬥力尤有勝之。
堪稱守家護院、協同作戰的好夥伴。
危急關頭還能充當應急食品以路夢的能力應該不會落到這一步。
第49章:前有惡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