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兵的來歷
府兵的雛形出現在北魏後期,真正制度化建立是西魏宇文泰時期。
最開始是鮮卑兵,置24軍府,分散於各個地方。另立軍籍,郡縣不能管,統歸中央管轄。
每兵自備弓、刀各一,官府給甲、槊、戈、弩。
因為戰爭失利,鮮卑兵損耗很厲害,人數不夠用了,軍隊規模上不去,於是「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旅」,就是收豪強私兵。
那麼,西魏以及後面北周的府兵體系如何維持呢?
首先,「於六戶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調」。
其次,「兵仗衣?牛驢及糗糧旨蓄,六家共備,撫養訓導有如子弟」。
第三,「郡守農隟教試閱」。
六戶人家供養一名府兵,府兵本人免賦役,其他人不免。
府兵個人是軍籍,其他人是民籍,要交稅,即租庸調。
地方太守訓練府兵——這個時候制度其實很不成熟,太守居然能管理府兵。
北周具體有多少府兵呢?史書無載。
根據編制而言,有人推測有4.8萬府兵,但那是滿編的情況下,實際不得而知。
北周之後,隋朝到來。
大體繼承了周、齊制度,有所改進,「而特加潤飾焉」。
統率機構是十二衛,即左右翊衛、左右屯衛、左右驍騎衛等。
最基層的機構是鷹揚府,有鷹揚郎將、副郎將、坊主、團主之類的職官。
唐代基本沿襲,鷹揚府改為折衝府,官職名稱有變化,機構也有小改動,但本質沒有變。
二、府兵的安置
第一大特點是地域性,即都來自本地或相鄰地區。
一個折衝府所轄的地域,被稱為「地團」,「不因公事,私自出境界者,杖一百」。
唐代折衝府的設置也有地域特點,最多的是關中,占接近一半,其次是起家的河東(非河東郡,而是河東道,大體相當於今山西),再次是河南,其他地方很少。
因為唐朝的政策就是「舉關中之兵以臨四方」。
在唐朝的信任邏輯中,關內道最可信,其次是河東道,然後是河南道。
河北折衝府非常少,唐朝重點看着河北,河北賦稅也是諸道中最重的。
江南開發程度低,折衝府比河北還少。
三、府兵的義務
和平時期主要是宿衛,即輪番值守京城,或屯駐各地,稱為「上番」。
戰爭時期就是出征了。
其編制是步騎混合的部隊,大概一支2萬人的府兵軍隊裏,有1.4萬戰兵、6000輔兵。
1.4萬戰兵中,有1萬步兵、4000騎兵。
武器、馬匹都要自備,集結路上的糧食也要自備——「具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礪石、氈帽、氈裝、皆一,麥飯九斗,米二斗,皆自備,並其介胃、戎具藏於庫,有所征行,則視其人而出給之。」
四、府兵的權利
第一點:田
這個是最重要的,經濟基礎,畢竟武器鎧甲什麼的要自己負擔。
日常訓練也需要糧食、肉奶。
尤其府兵不能只學一種武器,花費更大,不吃肉都負擔不起嚴格的訓練。
田地數量不一,因為分散在各地,情況也不同。
在初期的時候,授田一百畝,但免賦稅,不過不全免——說實話,比起北朝時,待遇是降低了的,可能因為唐朝有60萬府兵,人太多了。
田地之外,朝廷時不時集體賞賜府兵錢財。
地方官府定時慰勞府兵家庭等等。
第二點:官
就是北朝時沿襲下來的策勛十二轉了。
上陣,即以少擊多。
中陣,兵力相當。
下陣,以多擊少。
上獲,消滅敵人40%。
中獲,消滅敵人20%。
下獲,消滅敵人10%。
上陣上獲,五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