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討個公道。」
「你要曉得,世間的規矩,是容不下你為娘討公道的。」於玉蘭說的十分直白,雖說夫妻敵體,但丈夫殺死妻子,不過是減等的罪名,如同楚知縣一樣,他的判決已經下來,免去官職,奪去功名,坐上十幾年監牢罷了,甚至若遇到朝廷大赦,他還能被赦免回鄉。
但若妻子殺死丈夫,那就是忤逆的罪名,遇赦不赦。所謂敵體,就成了笑話。
同樣父母也是如此,若因為父親忤逆母親,會被允許,但若反過來,就會有人說三道四。這些規矩,素巧自然是曉得的,但素巧只淡淡地笑了笑:「我從來不會因為這件事不合規矩就不去做的。」
「那你小心被問一句,忤逆父母的罪名。」於玉蘭這話帶着深深的擔憂,素巧已經笑了:「我曉得。」
我曉得,但我依舊會去做,因為那是自己的母親。自己的母親不該白白地受了這樣的罪,然後還要被人嘲笑,不過是她出身不好,出身不好並不是母親的罪名。
「我會陪着鄺姨的。」宋珍的話讓於玉蘭搖頭:「你啊,總是孩子,還不曉得世間事有多艱難。」
「我不是孩子了。」宋珍高聲說着,於玉蘭看着宋珍,想要笑一笑還是沒有笑出來,這個世上,多的是有人撞了南牆不回頭的,於玉蘭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遇到了兩個,不,或許是三個,比如那位被免官的蘇通判。
「罷了,你們既然要這樣做,那也就,」於玉蘭話沒說完,燕姐兒已經笑了:「娘,您的豪氣去哪兒了?您常常說,做人啊,最要緊的是自己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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