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破曉,又是一個久違的艷陽天。
在風大雪急的渭水冬天,這樣的晴天少得可憐。
余琛早早從床上爬起來,燒飯吃了以後,把清風陵上橫七豎八的墓碑都抹了一遍,不急不緩,回歸日常。
肖子華的事兒,有謝青在查。
而且對方既然打了包票能夠找到人,那就一定有他的把握。
至於他是如何去尋的,那就跟余琛沒太大關係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作為渭水城南赫赫有名的幫派魁首之下,謝青自然也有他自己的路子。
余琛要做的,等就是了。
打掃完清風陵後,時辰要到晌午。
余琛剛把到飯菜做好,屋外就響起搬屍人怪異的曲兒調調。
余琛臉一黑。
合着這傢伙不會是卡着飯點兒來的吧?
「看墳的!」
像頭聒噪的烏鴉一樣,搬屍人粗獷的聲音在外邊兒響起。
余琛打開門,迎面就是搬屍人一張大臉,嘿嘿笑道:「今兒天氣可真好!」
余琛嘆了口氣,看了看他身後,卻沒見那熟悉的板車,好奇問道,「今天沒活兒干?」
「沒,今天倒是沒啥屍首——那些死鬼也是懂事兒的,曉得這麼好的天氣給咱放個假。」搬屍人說着不着邊際的鬼話,自顧自地繞過余琛,在那老舊的桌旁坐了下來。
「那你沒事兒跑墳頭來幹嘛?」余琛翻了個白眼。
「嘿嘿,這不是五臟廟空了,找你幫幫忙嗎?」搬屍人拍了拍腦袋,指着桌上:「咦,吃得怪好咧!清蒸大魚!水煮肉片兒!還有蔥花兒豆腐?」
他毫不客氣地坐了下來,一口肉一口魚,嘖嘖讚嘆,「嗯,手藝越來越好了!來,吃啊,別客氣,當自己家就成!」
余琛:「」
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說只是一種可能,雖然不一定對,但還是要說。
——這他喵的就是我家!
但搬屍人已經拿着筷子大快朵頤的起來,余琛也無奈,端起碗筷就開吃。
期間,搬屍人也問他這啥最近吃那麼好,是不是發財了。
余琛只說是流放的日子要到了,拿這些年攢的錢財吃點兒好的再上路。
搬屍人又半開玩笑地提了一嘴,說會找關係讓余琛不至於流放。
說話之間,兩個下九流的傢伙像餓死鬼一樣,兩刻鐘就把桌上飯菜解決地乾乾淨淨。
末了,搬屍人抹了抹嘴,打了個飽嗝兒,道:「看墳的,其實今兒上來,是跟你告別來的。」
余琛正要放下碗筷的手,一停,「你要走?」
「有點事兒,要走幾天。」
搬屍人點了點頭,「渭水城外嘛,有個地兒,這些年堆了些污穢,讓咱去清理了去。」
他拍了拍腦袋,哈哈一笑:「看墳的,你還不知道吧,幹這搬屍的活兒前,咱以前是掃大街的咧!」
余琛搖頭,他確實不曉得這事兒。
但也不排除這傢伙是胡謅的,畢竟一個先天境的武道宗師,無論是搬屍還是掃大街,都跟這身份搭不上邊兒。
寒暄幾句後,搬屍人酒足飯飽,站起來伸了個懶腰,就要下山去了。
余琛送他到縣裏,也順便去買一些菜肉上山。
天光大亮下,縣城街道上,卻突然聽見一陣幽怨的哀樂聲從街頭傳來。
沒過多久,一隊聲勢浩大的送葬隊伍就出現在二人眼前。
只見這送葬的隊伍,頗為浩大,前有吹奏,後有琴瑟,連那開路的道士都是七八個,持桃劍,挑明燈,掛黃符,一路走來!至於那棺材,更是明晃晃的,讓余琛看不懂這個材質,但一眼就覺得很貴。
而如此龐大的送葬隊伍路過街巷,自然引得諸多百姓,紛紛駐足觀望。
那棺木前,一張遺像懸掛,其中畫像,看似是一個敦厚老實的少年,也就十七八歲的模樣兒。
就聽身邊百姓嘟囔,
「這不是王家的這個小傻子嗎,竟死了?」
「什麼傻子,這是個痴情
第四十三章 王家傻子,痴情怨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