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娘是真的沒想到高大郎能說出這般話來,所以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倒是高大郎又繼續說:「李醫師,不論如何,先保住蓉娘!
孩子以後可以再生,就算生不了了,大不了我以後過繼就是了。
但一定要保下蓉娘來,蓉娘自小與我定親,同我成親數載,她是這世上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人!
我不能沒有她!
拜託了,李醫師!」
說完,高大郎就低頭躬身行禮,等李三娘說了:「我知曉了」後,高大郎才起身來,李三娘越過高大郎的時候,恍惚之中好似看到了高大郎眼中已然濕潤了。
其實,若是在現代,倒是可以直接剖宮產,這樣,對產婦好,也能盡最大的可能保住孩子。
可此時哪裏有條件這般做?
高大郎倒是此時少有的真心的把媳婦放在心上的男子了。
要知道,別說封建社會下,以子嗣傳承為大了。
就是現代社會裏,為了孩子,或者說為了生兒子,多的是丈夫不同意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妻子簽字的。
理由都十分之可笑,什麼怕無痛針對孩子不好了,怕多花錢了,還有覺得剖宮產了不能連續生二胎耽誤事兒的。
簡直是不把產婦當個人看,好似產婦只是他家生兒子的容器似的。
按理來說,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該是能為自己的健康負責的。
所以,若是有什麼需要簽字的情況,只要產婦本人同意的話,就足夠可以了。
而且,現代醫學裏,首要的其實還是以產婦的生命健康權為第一要義的。
可現實打臉,人心作祟。
婚姻制度下,在某些緊急情況下,比如產婦生產時情況危急,產婦不能作為當時情況下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時,已婚者的第一監護人就是配偶了,也就是產婦的丈夫具有完全資格決定產婦的生死。
另外,要知道,每一條在你看來無法理解的條例下,都是血的教訓。
有心的話,搜一下社會新聞,會讓你大吃一驚的。
會有緊急情況下,具有剖宮產指征,醫生建議剖宮產,但產婦丈夫及其婆母缺乏知識且在意孩子大過產婦本人的生命健康權,拒絕在剖宮產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讓產婦順產自己生!
這要是產婦能自己生出來,醫生哪裏會建議你剖宮產啊?
生不出來,活活的一屍兩命。
然後呢?
然後就是人性的可怕了。
產婦的丈夫會說是醫生沒做好,讓自己的老婆和孩子死掉了,接着醫鬧,無良媒體再蜂擁而至,就算通過監控、屍檢等等證明了醫生和醫院的清白,醫院仍舊要出於人道主義賠給產婦的丈夫幾十萬塊。
要不然,有的作妖呢。
最後呢?
產婦的丈夫靠着老婆和孩子的死得了錢後,拿着這錢再去找個女人結婚生娃去了。
全程最慘的是誰呢?
是產婦的父母啊!
李三娘甩甩頭,停止自己腦中紛繁複雜的想法,轉而把精力放到高大嫂身上。
「除了熱水,秋香幫我淨手換衣裳,你,對,就是你,你不是穩婆麼?」
李三娘看向那個站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穩婆說,「勞煩這位穩婆幫我,過會子高娘子娩出胎兒後,你幫我接住孩子。
若是孩子有個什麼萬一,我搶救孩子的時候,你幫我看着高娘子的胎盤娩出來。
可行?
我在問你,可行?」
穩婆乾淨點頭應是:「行的,行的。」
李三娘再次開啟透視眼看了高大嫂肚腹之中孩子的情況,又開口和高大嫂身旁的婆子說:「準備乾淨
第443章 鬼門關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