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這雙球鞋真不錯。」丹尼.格林帶着難以掩飾的羨慕眼光看着吳皇在球場上測試自己的簽名球鞋,普通球迷根本無法想像這些小人物的辛酸,由於天賦不足,他們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在nba里生存下去,能夠拿到數十萬美金一年的球鞋合同對他們而言,就已經是終生奮鬥的目標了,至於出一款自己的簽名球鞋,那真是做夢也不敢想。
吳皇對着場邊一臉羨慕的隊友,只能報以一笑,這時候他沒法去安慰他們,這個世界本來就是這麼不公平。就拿他來說,媒體都說他的控球不好,但實際上呢,他的控球不好只是相比保羅、納什這類真正的明星控衛,如果和這些底薪球員一比,那他的控球已經非常優秀了。
再換個比喻,丹尼.格林就是一個努力程度不比他差的球員,但是經過夏天兩個月的訓練後,吳皇的控球技術比夏季聯賽時有了明顯的進步,但是比他更努力訓練的丹尼.格林卻沒有太明顯的進步,最多也就是空位三分的命中率穩定了一些,但是和吳皇的進步一步,那就相形見絀了。
這就是天賦上的差別,經過三次夢境而使得自身球感加強的吳皇,他只要保持足夠的努力就能持續提升自己的傳控技術,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上線在哪?但是丹尼.格林等人就算再努力訓練數年,受制於球感和天賦上的限制,他們的進步也終究有限,這些人的潛力都已經用盡,所能提升的只有經驗、心態和穩定性。
這很殘酷,但這就是現實,這就是人們天賦上的差別。你想怨也沒得怨,有些事情天生就註定了,你可能覺得自己慘。但與那些一出生就身患絕症的人,他們比你更慘。所以人應該有野心。但也應該知足。
吳皇有一點比大多數的天才都要強,那就是他很珍惜自己得之不易的天賦,他知道自己比別人都幸運,他更應該珍惜上天賜給他的金色年華,所以他努力的訓練,高傲而不自滿,驕傲卻不傲慢。
10月10日,尼克斯又跑到波士頓去挑戰08年的總冠軍凱爾特人。這次吳皇面對的可不是爛網這種魚腩,而是聯盟里所有球隊都不想遭遇的綠軍三巨頭。
吳皇自然知道波士頓三巨頭的可怕,他的偶像科比若不是在08年被凱爾特人給干翻了,現在已經兩連冠到手,三連冠在望。
這次的敵人強大不可敵,但是吳皇對這場比賽可謂期待良久,而且他還決定在這場比賽里穿上自己的簽名球鞋去作戰。
ua寄給他兩雙手工版球鞋是想通過他的反饋進行最後一次修改,等到常規賽開始後才準備讓這雙傾盡他們全部心血的籃球鞋問世。但是吳皇等不及了,他覺得現在的這個版本已經讓他無比滿意,再修改一下自然沒問題。但他已經迫不及待的要穿這雙球鞋去比賽了。
吳皇是真的對自己這雙簽名球鞋很滿意,尤其是那雙漸變色彩的版本,他在穿了幾天自己的球鞋後。再也穿不上其它球鞋了。或許這些球鞋上使用的技術比ua更先進,但終究不是為自己量身定做的東西,而他越是穿着自己go-one,就越是覺得舒服和放心,根本不想等到常規賽開始後再穿着它征戰nba。
球隊出征前,espn針對尼克斯的炮轟戰術作了一個簡短的解剖,首先要說的是「小球戰術」的定義:這是一種在優秀內線奇缺的時代里誕生的戰術,一個以小個陣容為主,進攻講究簡潔快速。在防守端立足保護禁區,依靠防守反擊的戰術體系。它顛覆常規的1中鋒+2前鋒+2後衛陣容。通常會派出3前鋒+2後衛的機動型陣容,也就是不設立中鋒這個位置。
關於小球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956年的墨爾本奧運會的美國隊,當時美國隊依靠出色的體力消耗對手,每場比賽可以得100+分,要知道當時還沒有進攻時限的規定,此戰術一舉打破了當時流行國際籃壇的控球戰術。
真正將小球帶並發揚光大的是80年代掘金隊主教練迪克莫塔。當時他手下的掘金3槍:英格里什,伊賽爾,范德維奇在場上瘋狂得分,連續5個賽季場均120分以上。尤其在1982-1983賽季,3槍場均得分達到76.7分,很難想像他們的火力兇猛到何種地步。
德安東尼就是在那個時候瘋狂迷戀上了小球戰術體系,不過當時的小鬍子還是球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