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技術分析
從專業的角度講,足跡鑑定分析主要針對三個要素。
造痕體,就是造成足跡的主題,赤腳,穿鞋的腳或者穿襪子的腳。
承痕體就是地面或者其他承載腳印的物體。
第三個重要因素就是作用力,除了人體的重力,還有就是腳掌的肌肉收縮力量。
絕大多數的案件中,碰到的足跡類型都是鞋印足跡。
少有嫌疑人不穿鞋,赤足或者只穿襪子在犯罪現場隨意走動的。
陸川接觸到的足跡鑑定,也都是鞋印類足跡。
這種類型的足跡,和赤足印記、穿襪足跡相比,有一個顯著特點,鞋印的形狀嚴格受到鞋子的外形限制。
比如四十一碼的腳,也能穿上四十碼的鞋子,更能穿上四十二碼,甚至四十三碼的鞋子。
這就給足跡鑑定分析,帶來了很多的不確定性。
所以,足跡的大小,長短,在足跡鑑定分析中,是有迷惑性的。
一般的現勘,根據腳長和身高的固定公式來測算,就必然會存在誤差。
陸川現在雖然還沒有到現場看過足跡,也沒有見過足跡模型,但是單單從照片上看,就知道,高鐵新區刑警大隊那邊的現勘,對嫌疑人的身高判斷,應該是有問題的。
陸川首先對鞋印的測量數據進行分析。
腳全長,腳弓寬,腳掌寬,腳跟寬這幾項數據的對比,能夠大體得到腳印所有者的身高和體重。
但是也只是一個範圍。
具體還要看腳印在地面上留下的深度。
這就是需要實驗去驗證,對比鞋印所有者的體重。
這一點其實是最簡單的。
不同體重的人,在相同的地面上,留下的腳印的深淺是不一致的。
只要找一個已知體重的人,在嫌疑人遺留鞋印的地點,重新踩踏一個腳印,根據兩個腳印深度的對比,就能計算出嫌疑人的體重。
當然,現在因為陸川只看到了照片,沒辦法做這些測量。
只能對基礎情況就進行分析。
高鐵新區刑警大隊的現勘,在現場採集到的腳印有十二組。
這麼多腳印,而且其中有嫌疑人連續行進過程中留下的腳印。
這樣的話,陸川就可以對步法特徵進行分析。
首先是步幅特徵。
能夠判斷出嫌疑人走路的步長、步角和步寬。
但是一般來說,確定步幅特徵,不是單獨一兩個腳印能夠完成的。
需要連續的,至少四個以上的前進腳印,才能做這方面的分析。
有了連續腳印,測量起來還是比較容易的。
「步長……四十五厘米。」
一般來說,身高在一米七到一米八的成年男性,步長通常在五十厘米到八十厘米之間。
當然,現勘測量步長也還有要求的。
從後腳腳尖到前腳腳跟的距離,不包含雙腳的長度,就是步長。
可是,嫌疑人的步長,只有四十五厘米。
這個數據,可以說是明顯低於成年男性的平均步長的。
現勘上對步長的判斷有三個標準,一般來說超過八十厘米,就是長步,七十一到八十厘米的叫做中步。
低於七十厘米的就是短步。
嫌疑人的步長,是短步中的短步。
不過,結合剛剛陸川對嫌疑人身高的推斷,也算合情合理。
「步角……向外7.2度」
大多數人的步角都在6度左右,接近7度的樣子,嫌疑人微微有外八字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