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淡定打開兩封信,果然是被採用的消息。
《解放軍文藝》的編輯還在回信給方明華給予很高評價:「這一代最可愛的人,就需要你們這些作家宣傳出去。」
最後還很貼心的提示說他們出版社發行的單行本《芳華》要遲點,具體發行數量根據《十月》那邊的讀者反應。
其實,出版數量多少從經濟角度看和方明華關係並不大。按照1980年國家版本的《關於書籍稿酬的暫行規定》著作稿每千字三至十元(超過800元還要上稅。)
另外,對印數稿酬也做了規定:印五十萬冊,獲得相對基本稿酬的百分之五十!
50萬冊!
才基本稿酬的一半!
當然從作品的影響力和作家的名譽角度上看,多了當然好。
「明華哥,來信還說什麼?小說採用了嗎?」旁邊的張寶福問道,看他樣子比方明華還着急。
「嗯......」方明華點點頭。
「明華哥,你發了呀,要請客!」張寶福興奮的叫起來。
「沒問題,今天中午咱們就去吃羊肉泡!」方明華笑道。
確實小發了一筆。
兩個雜誌社都給出了千字9元的標準,126875個字,稿費為1141.87元,扣除繳納5%個人所得稅,最終是1084.77元,兩家一共加起來就是2169.54元。
不錯了!
發了稿費要請客,請陸遙陳中時他們自然不能一碗羊肉泡打發,陸遙在五一飯店擺了一桌相當於開了個頭,方明華只好跟上。
除了幾位關係好的作家,他還請了黃社長以及雜誌社的三位主編,本來還要請杜朋成,但卻被陸遙悄悄擋住,說杜主席最煩這一套。
不但你請不動他,還不給你好臉色。
哎.....好吧。
那隻好等過年時候提點東西去拜個年吧。
除了請客,剩下的錢方明華就開始購物。
先給自己買了一塊蝴蝶牌手錶價值168元。現在也算有身份的人了,沒有手錶怎麼行?
這年頭,在人多處經常挽起袖子假裝看表這感覺就和九十年代初拿着大哥大,千禧年後拿手機在人多廣眾之處旁若無人打電話是一樣爽。
當然方明華是個很內斂的人,不會去顯擺。
只是確實需要塊手錶,走到路上不知道時間真痛苦。
本來方明華給妹妹也買一塊女式蝴蝶表,但妹妹堅決不要,自己一個學生,咋能戴這種奢侈品?
最後方明華給妹妹買了一塊電子表價值也不菲——15元,而且是從香江那邊過來的水貨。
給老媽買了一台飛躍牌縫紉機,抬回去以後被老媽大罵他是敗家子,硬是不要。結果第二天就跑到隔壁張大嬸家去顯擺說,有什麼縫縫補補的,儘管過來使用。
「是我家小華用稿費買的,148塊!」得意之情,無以言表。
當然不能落下老爸,方明華覺得他釣魚一天呆在水邊太寂寞,就給他買了一台紅燈牌三波段半導體收音機價值80元。
不過老爸只用了幾天就扔給方明華,還埋怨他有了他買的這玩意,光顧聽廣播了,好幾條大魚都失誤了!
方明華只好送給妹妹讓他好好跟着學英語。
「BBC、mei國之音的什麼堅決不能聽哦。」方明華提前給妹妹打預防針,別被洗腦了。
哈哈.....
咱家三轉一響都齊了!
下一步就是八十年代四大件:電視、冰箱、洗衣機、錄音機!
黑白電視想辦法買個,別的什麼都沒處放——筒子樓太小了。
其實現在方明華最想解決的是房子,那種筒子樓他實在受夠了!
但現在你有錢也沒有,安西第一批商品房還沒出現,職工住房全靠單位解決。
雜誌社本來就不是個富裕單位,哪有錢蓋樓?
慢慢來吧......
《芳華》在《十月》雜誌社全文刊登,立刻引起較大的反響,讀者來信突然又多了起來,
049「 三轉一響」齊了!(求收藏票票追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