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回

    警方來了,接下來的一切交由他們處理。

    四隻犬雖然站得起來,仍被送往寵物醫院做個徹底的檢查。桑月一人面對持械入室打劫的歹徒難免心慌意亂,除了頭部被踢中,身上還有多處剮蹭血痕。

    之前只顧着對敵,打完了又只顧着和蘭秋晨統一口徑,對自身情況一無所察,經提醒才發現衣衫已經血跡斑斑。

    由於緊張過度,她的臉、脖子不知何時傷痕累累。

    一名女警提醒她,很多人因為過分緊張往往沒能及時感應到身上的疼痛。一對五,她一個從未受過特訓的女生不可能沒有內傷,還是到醫院查一查為妙。

    於是她去了,留下蘭秋晨帶警方上山查看。

    順便請警方幫忙把歹徒打在山上、樹上的毒針找出來,以免造成安全隱患。

    桑月原以為自己沒事,最終卻是爬上的救護車。

    誰叫她連站都站不穩當,車就在眼前不肯讓人扶,結果特狼狽。警方和醫院都知道她身份特殊,不敢讓外人看到她的樣貌,更不敢向外界透露半點消息。

    這並非給她特權,而是為了各自的工作能夠順利展開。

    一旦讓外界知曉她進了醫院,甭說醫院大門,只怕連廁所都讓人擠爆不可。不僅影響院方的工作,更耽誤其他患者看病的時間甚至擠不進醫院耽誤病情。

    因此,桑月到醫院之後一路開綠燈,很快就完成了全部的檢測且被留院察看。

    至於那四犬,被蘭秋晨拜託她嫂子全程跟進。蘭家爸媽到醫院探望桑月,本想留下蘭媽媽陪護,被桑月婉拒了。蘭秋晨仍在山裏和警方看監控,一邊找毒針。

    據悉,那五名歹徒隨身攜帶着藥針和毒針。

    藥是麻.藥,毒是一針致命。

    據入室被魔法整昏迷的兩人供述,他們帶毒針是為了桑家的看山狗如果放不倒就乾脆毒殺。他們說沒膽子殺人,頂多就是綁架+勒索億點錢財。

    但警方查出,至少三名歹徒的槍弩里裝的毒針。

    這就是蘭秋晨等人仍在山裏搜尋的原因,跟桑月打到最後的那人用的毒針且開了好幾槍。警方根據監控里不停轉移的打鬥方位查找,好不容易才找齊全。

    次日一早,蘭秋晨和蘭媽媽一同來到醫院探望。

    蘭媽媽拎了早餐過來,聽醫生說桑月除了輕微腦震盪再無別的毛病,這才安心離開。因桑月的懇求,她和老伴沒把這事告知桑家人,便自己多關心着些。

    「天寶它們中的藥針,現在沒事了,暫時寄養在寵物醫院。」

    這是沒辦法的事,一共四條狗,不知該安置在哪裏才好。家裏都是開店做生意的,有些客戶怕貓狗,必須拴着,不似在鄉下那般自由。

    她今早去安撫過它們了,等到晚上離開時再接走。

    以桑月的狀況可以出院了,警方那邊該說的也說了,其實她倆現在就可以走。只是礙於她的身份不敢白天露面,只好決定晚上出院離開連夜返回蘭溪村。

    蘭秋晨告訴她,四犬的體檢確實查到清毒藥劑。

    「他們問我的時候,我說這是朋友以前給的麻.醉解藥,防盜狗賊的。至於解藥裏邊有什麼成分我一竅不通,讓他們自己研究。」蘭秋晨一臉光棍地攤手。

    也對,桑月深以為然。

    如今這社會,新鮮事物、和各領域的人才層出不窮,普通人哪裏曉得精英人物研究出來的東西?若非要追問,那就是企圖打探人家的商業機密,不道德。


    而桑月的體內沒查出藥劑成分,這必須的,她許久沒喝了。

    「那五個人裏邊,除了入室被你打暈那兩個菜鳥,另外三人身上都有命案,槍弩里裝的也是毒針。你把他們打成那樣屬於自衛,問題應該不大。」蘭秋晨道,

    「不過,咱們最好還是提前找律師比較妥當,以防萬一嘛。」

    因為那三個人里,有兩個被砸中腦袋。一個至今仍昏迷不醒,另一個,則最後跟她打的那個,腳廢了。

    偏偏三個人里,就這兩個人有親屬。

    俗話說得好,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子打地洞,歹竹出好筍的例子畢竟是少數。

    「你有認識的律師不?如果沒有乾脆找警方介紹?」蘭秋晨建議道,想了想,「就算有也是在雲海城吧?離咱這兒似乎有點遠」

    讓都市律政精英到她們鄉下地方,會不會大材小用?

    「應該沒關係,」桑月考慮了下,略猶豫地拿起手機,「我先問問。」

    出道以來,律師她見過不少,唯獨一人的手機號她記憶猶新。

    對方姓龍,是一間律所的主任,二哥的領導推薦的能人。自她出道以來,二姐惹上的所有官司都是找他幫忙解決。

    桑月當年很忙,塞滿課程的腦子只記得家人的手機號。

    龍律師是她唯一記得的外人手機號,皆因當年二姐行事多有錯漏,官非不斷,而每次找律師之前總要滿世界地問工作室的員工:

    「龍律的手機號是多少?159還是多少?」

    最初是二姐的助理記得,揚聲報出他的手機號。二姐助理不在,要麼桑月的助理記得,或工作室其他員工報號,最後連桑月都能隨口報號。

    唯獨二姐不記得。

    龍律師大概是見多識廣,儘管知道這一點也從不以為意。但或許雙方一直存在利益衝突吧,在桑月成名四年後雙方終止了合作。

    二姐的說辭是,雙方理念不同,難以溝通無法繼續合作。

    後來,二姐換了好幾位律師,桑月一個都不記得,只記得龍律。

    因為對方曾提醒她的爸媽,說儘管年紀小,但不妨礙在她名下置產。說句不好聽的,花無百日紅,像她這種無欲無求的性子,名下有資產足夠餘生無憂。

    縱然是一家人,若財務不分明,將來談錢必傷感情。

    正因為他這些話,她堅持蘭溪村的桑宅記在自己的名下。但正如他所言,年少氣盛的她所求不多,有一處便足夠了。

    桑家亦應了他當年那番話,終是傷了感情。

    也不知他是否換了手機號,桑月思索一番,最終撥了那個熟悉的號碼。等接通之後,又聽見那道溫厚慈和的音色:

    「你好,請問哪位?」

    「龍叔,」熟悉的口吻讓桑月仿佛回到從前,眉眼彎了彎,嘶啞的聲音里含有幾分雀躍,「是我,彎彎。」

    對方微頓,隨後詫異一笑:

    「真的假的?彎彎可從不給我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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