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陣的軍隊也涌了上來,我軍繼續跟進前後夾擊,敵人死傷慘重。一筆閣 m.yibige.com
中午,雙方才脫離了戰鬥,便各自後撤十里。
沙場上屍橫遍野,血流成河。
最終,只有雙方方派來收屍的寥寥不到一百人馬,清理着戰場上的屍體。或是把盔甲運上馬車,或是挖着大坑,把一具具戰友屍體丟入其中。
什麼?
收屍的隊伍之間,不會打起來麼?
其實這可不會。
首先,收屍這個過程一定是雙方默認的,彼此派出的一定都是手無寸鐵的人。
大戰過後,兩方的士兵可都徘徊在剛才的死亡陰影里,即便是收屍的差事,估計都沒有人願意忍着恐懼來干。
那麼,更要兩手空空,穿着布衣而來,以向對方證明自己沒有危害。只是要收屍。
雙方都沒有進攻能力,即便要殺人,也無可奈何。
倒不如說,如果你派出披着盔甲的人來收屍,那麼另一方可不會出來,而是默認你又要打仗。
什麼?
我可以讓收屍隊伍帶着暗器,偷襲敵人??他們又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手無寸鐵。
除非你覺得一定要這麼做,要斬草除根,意義非常巨大。
或是你瘋了,一定要違反戰爭最後的底線和道義。
否則,基本沒有任何人會想要這樣做的。
倒不如說,如果你想再打,再攻擊對方的收屍隊。那事情可就嚴重多了。
記住,在這種時候,偷襲是最不明智的。
你偷襲他們,頂多殺些收屍的雜兵們,還能有什麼大的成果?將領們又沒有出來收屍。
可是這樣,就等於逼他們也不顧一切不擇手段了。
他們會宣揚你的暴行,甚至可能屠殺你國的平民!
因為先不講道義的是你,他們殺人放火就有的是理由了。他們可以因為你下令去做的一件壞事,也對你使用一切暴行和不講仁義的手段。
可你做了這樣的壞事,能得到的……也就是如現在下令也只能殺掉不到一百的雜兵罷了。
還是沒有盔甲帶刃的……就是穿着樸素衣服的人而已。那就什麼戰利品也沒有。
所以,說到底……
說到人話就是做人留一線,要留最後的一線,事情不能做絕。
所以,通常雙方沒有分出勝負時,在收屍的時候是不會相互攻擊的。
(二)
如此慘烈的廝殺實在少見。
我命令將士們將己方戰死的勇士們就地厚葬,記下戰死者的姓名,待到班師後,陣亡者的家屬一律重金撫慰。
敵方的收屍隊伍看到我,也沒有人敢嘗試進攻,他們都是手無寸鐵的人,上來也就是送死。
我方大勝而歸,當然也沒有必要在這種替戰友收屍的莊嚴時刻使壞。
而後,打掃戰場的事情草草結束了。
撤軍後,破陣營也一同歸寨了。
『殺敵,十七人!』
『好!!!』其他將士大聲歡呼。
『殺敵,五人!』
『好!!!』其他將士再度大聲歡呼。
『殺敵,十一人!』
『好!!!』其他將士繼續大聲歡呼。
破陣營全軍上下匯報戰果,出乎意料,沒有一個人是沒有殺敵的。也就是說,全軍上下,都至少斬敵一人。
先賢編寫的古書里,介紹說古代人臣的功績有五等。用德行安定國家的,稱為「勛」。依靠出謀劃策來壯大國家的,稱為「勞」。為國家建立秩序的,稱為「伐」。憑藉資歷而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