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他們夫妻的財產一人一半,一間堂廳,一間屋子,我娘能分一間。剩下的一百七十塊,我娘分走八十五。剩下一間睡覺的屋子和八十五則繼續用來養二丫頭,和你沒有半點關係。」姜野尋嘴角輕勾,似有些嘲諷。
姜全琨沒想到自己竟然什麼都沒有,更是覺得不服氣了。
可仔細想想又覺得這樣分,確實是合情合理的。
最後只能沉着張臉,咬着牙道:「我們肯定不需要那間屋子吧,要不你們要堂廳,二丫頭要屋子剛好可以睡覺,你們再把堂廳賣給我們。」
「也不是不行,但堂廳比較大,我要八十塊。」姜野尋挑眉,淡淡地道。
「你怎麼不去搶!」胡月珍氣的破口大罵,「就那麼個堂廳,頂多三十塊!」
「我就是搶啊!你們愛買不買,不買的話我就直接砸了,變成塊荒地放在那,誰都別想用。」姜野尋不置可否。
「五十!三弟,你也知道我們沒什麼錢,五十已經是我們家的全部了。」姜全琨皺着眉,強壓着怒氣商量。
姜野尋看了他眼,淡淡地道:「七十,再還就不賣了。」
胡月珍死死拽着姜全琨,並不想對這個價格妥協。
可姜全琨卻覺得有了這個堂廳,他們家才真像個家。
最後沒有辦法,他只能答應下來。
「成!那我現在就去借錢,然後去大隊長那過戶。」
「行!」姜野尋點了點頭。
姜全琨心下一喜,立刻拉着胡月珍就去借錢。
等他們走了,和興志跟張鐵娃帶着兩隻活山雞,還有一籃子雞蛋過來。
「野哥,我們之前聽你說欣月姐生孩子了,這是我們給她準備的補品,你們回市時原時候帶給她吧。」和興志將東西都遞了過來。
姜野尋也沒有推託,笑着接下。
「成,那我替我姐謝謝你們。」
看了眼自己的兩個好兄弟,他想了想才道:「我娘已經跟我爹離婚了,我在滬市也找到了工作,這兩天就會離開。這房子我也帶不走,你們要是有對我這房子感興趣的,三百塊我就賣了,裏面的家居也一併留下。」
「野哥,你不在大隊呆了嗎?」張鐵娃震驚地瞪大了眼。
和興志倒是顯得很平靜。
早在跟着一起去過次滬市後,他就很清楚以蘇家的條件,他們是絕對不可能讓閨女留在鄉下的。
更何況野哥已經在滬市買了那麼好的房子,那就是做好了要去滬市的打算。
他只是沒有想到會這麼快。
「這屋子我不爭了,你們也知道我那妹妹的性子,她現在還不適合有一定點過好日子的希望。」和興志有些頭痛地扯了扯嘴角。
張鐵娃也接觸過了那小丫頭,自然知道小姑娘什麼性子。
所以也頗為贊同地點了點頭。
然後露出副糾結的神色道:「野哥要是走了,我家肯定不會再讓我進山打獵了,他們也想着讓我娶個媳婦好好過日子。之前我是想着自己出錢蓋個房子,但那是以為野哥會一直在大隊。現在野哥都要走了,我也想跟着一起。我這些年也存了不少錢,外加上上次打黑瞎子分到的錢,去滬市買個工作,再買個房子應該不成問題。」
「行,那我過去後幫你看看,先把工作買了。」姜野尋直接應下。
他這好兄弟雖然不算聰明,但在山裏幾次面對危險,都是願意豁出性命去保護他的。
而且自家小媳婦對他和興志也是特別信任,尤其是鐵娃,完全沒有一點衝突。
所以姜野尋也是願意把這個好兄弟帶在身邊的。
「行!那就這麼說這定了!」張鐵娃立刻喜笑顏開。
和興志看着他們這樣,忍不住露出了羨慕的神色。
他知道這要是分開,可能就是一輩子了。
就算過個十年他妹嫁人了,自己沒有負擔了。
但十年他早就在大隊娶妻生子了,想要拖家帶口的離開是很難的。
更何況農村和城裏十年的差距太大,以野哥和嫂子的本事,怕是他的想法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