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料跟珠寶不一樣,珠寶一旦切割開就變不回整體,布料卻可以通過縫紉將碎片拼接到一起。
當蠶絲布料擁有除美觀舒適以外的功能後,它的使用價值就有了變化。
從單純的衣物,變成了貼身鎧甲或魔法道具。
正常人不會花一千金幣去買一件絲綢衣服,衝着它的防護能力來買它的人,肯定會選擇更經濟實惠的購買方式。
布料說到底是消耗品,就算它再堅韌,也有磨損的一天。
而且蠶絲再生周期短,比起昂貴寶石十萬百萬年的形成時間,它的再生時間可以忽略不計。
知道這一點的人,不會為絲綢花太多錢。
這是世上附加價值最貴的東西,永遠是純粹的觀賞物,除此以外,要麼它能貯藏財富,要麼它能彰顯身份地位,否則都不會太值錢。
想要穩定地把絲綢賣出高價,還是要回歸奢侈品的本質,強調它「美」與「稀缺」的特性。
思索片刻,羅薇道:「手帕絲巾都不單獨售賣,只有買到披肩或長裙,才能贈送兩條手帕。」
「絲綢得來不易,須以魔紋養育才可出絲,價格不宜太低。」
提姆和巴頓都震驚地張大了嘴,這絲綢,竟然是用魔法養育出來的,難怪這麼美麗堅韌。
任何東西,只要一沾上了魔法,對普通人來說都是高不可攀的東西。
羅薇小姐不賣便宜的手帕,他們萬分贊同,這麼好的東西裁成一方小手帕豈不是可惜,做衣服的邊角料裁點下來就得了,哪裏值得專門去賣?
羅薇繼續說:「一條絲綢披肩就定價三百金幣吧,一條絲綢睡裙定價五百金幣,產量稀少,限量發售。」
「披風斗篷都不賣,我自己穿。」
「外衣長裙不接受定製,一年只賣三件,只有買過絲綢睡裙的顧客才有機會競價購買,到時候發邀請函出去,告訴他們絲綢長裙底價一千金幣,誰出價高就賣給誰。」
巴頓和提姆聽得心潮澎湃,一年只賣三件,還只賣熟客,競價出售,那樣的場景該有多氣派!
想想吧,全西原的大貴族大商人都匯聚到一起,只為爭搶那三條裙子。
這是最能彰顯身份地位的場合,買下裙子的人會被所有人艷羨。
大家族也需要時不時露個面顯露一下家族底蘊,才不會被人遺忘,想要給自己抬身價的人絕不可能錯過這樣的機會。
「還是羅薇小姐有見識,我們商人目光短淺,想不到這麼深,都按您說的來!」巴頓立刻吹捧道。
提姆:說自己目光短淺就行了,別把他也帶上,不是所有商人都像他這麼諂媚。
不過,能想出這種主意的少女,確實有幾分本事。
提姆自信地想,這位羅薇小姐要是真的會做生意,她肯定知道應該選誰來幫她售賣絲綢。
在賣東西這塊兒,行商可比坐商強多了,哈金斯商鋪不過是希瑞亞的一個小平民,他有膽子跟那些大貴族打交道嗎?
絲綢這樣的奢侈品,還是得他提姆來才行!
兩人都眼巴巴地望着羅薇,等她給出明確的答覆,好跟着她大賺一筆。
羅薇把兩人的神情盡收眼底,她斂眸笑了笑,停頓了幾秒,才抬眼掃過提姆,看向巴頓·哈金斯。
「哈金斯先生,如果我把絲綢交由你來紡織和售賣,你有辦法剪斷絲線嗎?上面留那麼多線頭可不行。」
巴頓老臉一紅,他一開始確實沒辦法,但他不敢跟羅薇說,怕羅薇覺得他沒能力紡織蠶絲布料。
後來他的兒子巴爾克和他的同學溫妮一起幫忙砍斷了紡織機上的蠶絲。
只是他們最近在準備期末考核,每天都忙着練劍,他也不好耽誤他倆太多時間。
那塊絲綢樣布他放進盒子前也想過要不要裁剪一下,但店裏的夥計絞斷了三把剪子也剪不斷,他只好將就着送了過來。
不過等巴爾克考完試就好了,巴爾克不是學魔法的料,當初巴頓送他進魔法學院就沒想過他能成為魔法師,只希望他能進學院結識幾個貴族同學。
現在巴爾克圓滿完成了任務,巴頓決
第354章 兩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