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山想趁莫雅楠沒開學前,帶她回趟家,見一見家裏的長輩。
他答應了老丈人丈母娘,要給老婆一場盛大的婚禮,辦婚禮前不得帶回家讓長輩們見一見?
但萬家……他實在沒把握可以帶着老婆全身而退,畢竟當年他幾經辛苦才離開那個家。
可不管怎麼說,父母長輩都在家裏,他要結婚不可能不告知。
說去就去,沒幾天陳川去港城,萬山帶着莫雅楠麻溜地跟着去了。
陳川本來還想帶沈溪一起去的,就當去玩玩,但剛好陶可離婚官司了結,訂好了去法國的機票。
她跟鄧文君商量了要請她吃個飯,順便給她送行。
時間剛好湊一塊,沈溪就沒去,反正港城又不遠,想去隨時可以去。
陶可離婚的官司打了好幾個月,糾纏了大半年,總算是判離了。
閔志行主張的半套房產,自然沒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僅沒分到半套房,他還得再還陶可二十萬。
之前借的十萬要還,還有陶可幫他弟弟交的擇校費也得還,因為這不是用於夫妻日常生活的必須費用。而那錢,是陶可跟娘家借的,有借條……
至於結婚後陶可給閔家人花的錢,因為都是小額且沒有發票,陶家沒再主張追討。
對於這個突然出現的借條,閔志行氣地直發抖,也無可奈何。
當然,他也不是沒想過如法炮製一番,只不過,他的借條,人陶可既不知道,又不是用於日常生活開銷,他掏出一大把出來,在自家律師那裏就被打了回票。
他是生怕法官不知道他吃相難看,對吧?本來就沒幾分印象分,還想扣成負數嗎?
閔志行只能恨恨地放棄這一想法,但對着陶可罵罵咧咧,說她無情無義。
呵呵,這就無情無義了?
痛打落水狗,這才是第一棒,後面陸續有來。
當然,就這二十萬,閔志行都炸了。
他多年來賺的錢都交給父母,自己身上一分錢沒有,全靠陶可養着。
等他們翻臉分居後,他養着一大家子,又要付房租又要生活,兩個弟弟,一個從少管所出來後不肯讀書,天天在外面跟一群二流子混,不怎麼着家。
另外一個大學畢業了,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天氣熱不願意奔波,下雨不方便,心情不好不想去,總之就是各種各樣的藉口,天天在家裏打遊戲。
閔父閔母就更不用說了,也是靠兒子養着。他們還都要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
以前有陶可,閔志行也對生活品質要求高,陶可一有抱怨,他就說,那是我的父母弟弟,我有什麼辦法,你為了我忍一忍吧。
現在全靠他養,他那麼點工資養五個人,那不是開玩笑嘛。
他一個月都沒撐到,就跟大弟弟吵翻了臉,想趕他出去工作自食其力。
結果大弟臉照翻,住照住,除了不搭理他,一切如常。
閔志行一鬧,他媽就抹眼淚,說自己對不起兒子啥的,都是一家人,勸他忍一忍,他又心軟了。
這樣鬧來鬧去,日子過得很是拮据,沒存下一分錢不說,還把周邊同事借了個遍,搞到現在公司已經沒人肯借錢給他,最可氣的是,他這邊婚一離,公司就把他給炒了。
說沒有陶家在這裏使壞,他打死都不信。
婚離了後,法院強制執行那二十萬,他才不怕呢。
他一沒房產二沒存款,還失了業,愛咋執行咋執行,有本事,把他關牢裏去?
陶可不跟他糾纏,陶立堅說閔志行交給他來處理,於是陶可定了後天的飛機,直接去巴黎。
這天,沈溪和鄧文君請陶可吃飯,算是為她送行。
有段時間沒見,陶可跟之前比,狀態好了很
第425章 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