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漏魚女星是卷王(30)

    「告肯定是要告的,但不是你想的那麼好告的,整個流程多則半年少則三個月,等三個月過後再澄清,你早就涼了個屁的了。」

    黃金公關時間是醜聞發生後四小時之內。

    三個月之後再澄清,那和人死了三天之後再拉去看醫生差不多,早涼透了!

    趙岩的狂躁沒有影響到金姝,她依舊在自顧自的翻看着手裏的書。

    「沒事,不需要我們澄清,她這麼做對自己沒好處。」

    「不需要?祖宗哎,你現在好不容易有點水花了能不能對自己的前途上點心啊?剛拍的這部電視劇,已經被罵上熱搜了!」

    金姝點點頭。

    「罵上熱搜好啊,免費的宣傳不要白不要。」

    「你是不是腦子壞了?這種福氣給你你要啊?」

    「放心吧,有人比我更着急,還有,這事不怪沈眠意。」

    「」

    趙岩看着金姝,眼神里流露出類似於擔憂絕望的神情。

    「我剛以為你長腦子了,怎麼了?你的腦子是借來的嗎?還是過期了?

    不怪沈眠意?那怪誰?怪我?」

    金姝試着安撫她。

    「首先,你要搞清楚我們的敵人是誰,不是沈眠意,是第一爆料人,是她把我推上了風口浪尖,咱們首先要解決的也不是沈眠意,而是暗地裏胡說八道的那個人。」

    「報警抓?你得找到她誣陷你的證據啊!」

    金姝挑眉。

    「她說來說去不就是為了一件事麼,我為了資源和錢,接受了圈子裏這些人的潛規則。

    這是主要矛盾,解決這個矛盾了,證據不就來了嗎。」

    「怎麼解決?」

    「很容易,明天你就知道了。」

    趙岩深吸一口氣。

    「那今晚上怎麼辦?就讓事情在網上發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嚴重情節。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金姝流暢絲滑的背出了相關法律條文。

    聽得對面的趙岩目瞪口呆。

    「而爆料人,也就是那個何少小嬌妻

    她那篇文章已經轉發超過五萬,光這個就已經夠她吃牢飯了。

    更別說,她在半年前因為誹謗另一個女藝人被告了。

    她仗着藝人受限太多,藏在暗處作惡,還好,我不在乎。」

    趙岩被金姝說的無言以對。

    最後也只能聽她指揮。

    第二天一早金姝就出門了,趙岩勸她在這個風口浪尖最好不要露面,但沒等她的話說完,金姝已經走了。

    到了樓下,天生五感靈敏的金姝第一時間就察覺到了藏在角落裏的狗仔和鏡頭,她裝作毫不知情的樣子,直接鑽進了早就停在樓下等着的豪車。

    這時候車窗被放了下來,金姝身旁,坐着個五大三粗帶着墨鏡的中年男人,身材肥胖臉大如盤,滿臉絡腮鬍子笑起來的滿口金牙耀眼。

    男人對着金姝有說有笑,最後還伸手拍了拍金姝的後背,而金姝則把自己的外套直接遞給了對方,兩人舉止親昵,一路有說有笑。

    狗仔手裏的相機一通「咔嚓」,數百張照片幾乎把眼前這一幕連成了電影。

    三十分鐘不到,金姝就在網上看到新的爆料了。

    #金姝被包養#爆

    #金姝背後金主露面#

    #求錘得錘#

    #豪車私會金主#

    一瞬間網上偶天蓋地的罵聲蜂擁而來。

    金姝的微博底下已經徹底淪陷了。

   



九漏魚女星是卷王(30)  
清炒五花肉推薦:  成為惡女後我被迫拯救反派  
隨機推薦:  天降鬼才  生生不滅  不滅武尊  校花的貼身高手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

搜"快穿:我一天48小時卷死男女主"
360搜"快穿:我一天48小時卷死男女主"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