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城縣與同女子學堂是在十月初正式開辦,至今不過兩月就已經有超過一百名學生入學。
這些學生大多是城中家境普通的百姓人家,被學堂的免費政策以及所教授的各種技藝所吸引。
年齡也有限制,六歲以上十三歲以下,算是借這個機會讓自家閨女讀書識字,學一門手藝將來好嫁人。
畢竟這年月不是人人都請得起家教夫子的,隨着國朝日漸強盛,大字不識一個的女子尋夫家都是困難事。
按說女子學堂是由官府開設,神聖之地,安全應該是有保障的,不可能出現危險。
可偏偏就是在女子學堂開辦不到二十天,十月底的一日,學生早起去井中打水,發現井中有一具女屍。
撈起來一看才發現,竟是學堂中一位年方十一的小姑娘……
「縣衙判定吳翠微是不小心失足落水,學堂也賠付來喪葬銀子,並且縣衙也給了些補償。不過翠微的母親馮氏並不願意相信自己的女兒是失足落水,她說翠微在前一天回家時,對去學堂十分牴觸,並且曾流露出強烈的恐懼……」
對去學堂很牴觸,有恐懼之心?
黛玉雖說沒有查案判案的經歷,但她對人心的把握比賈琮還要厲害。
吳翠微在牴觸什麼?是什麼東西讓她產生了恐懼之心?
親兵將打聽來的情況一一講出,大致上還原了整個事件的經過。
吳翠微的父親吳鐵江原本已經認了縣衙的定案,甚至依照縣衙的吩咐,已經在吳翠微安葬。
但從始至終,馮氏都不相信其女是不小心失足落水導致死亡,多次求告縣衙,請求縣衙重新查案。
被其妻嘮叨的多了,吳鐵江也有了一絲懷疑,雖說不再去縣衙告狀了,但他們夫婦卻也開始在學堂、閨女的同窗那四處打聽,想要尋找證據,揭開真相。
但女子學堂乃是今年滿城縣的大計工程,是縣中官吏的重要政績之一。
又聞文安公主即將重啟巡視,樊必擔心此事會影響他的前程,再加上馮氏也沒有什麼確切的證據,故而一再否決,並且讓人將馮氏押送回家,警告吳鐵江看管好其妻,不得再鬧。
在黛玉抵達保定府之後,馮氏不知從哪聽聞了公主巡視之事,打算上府城告狀。
這還了得?滿城縣縣令樊必派人在半路將吳鐵江夫婦截回,再三警告後仍不放心,最後將其投進大牢暫時看管了起來。
「荒唐!案子沒查清就草草結案。身為一方父母官,竟然截停百姓上告伸冤,簡直是不拿《太祖大誥》當回事!」
《太祖大誥》的第一頁就寫着,凡百姓有冤,地方官吏不得阻攔百姓上告,且要幫助百姓伸冤告狀。
這樊必是覺得腦袋在脖子上太安穩了?
不管這案子是不是真的失足落水,僅樊必阻攔截停百姓告狀,就足夠他奪官罷職了。
原本明日就要離開滿城縣的黛玉心中起了疑慮,罵了一句滿城縣的荒唐之後,起身來到床榻邊上。
她取出一個小木匣,放在桌上將其打開。
木匣中放有三枚令牌,皆是龍紋金令。
她的身上只是禮部郎中的職銜,沒有插手地方政務的權力。
但她的手中卻有三枚足夠調動整個北直隸各司衙門的令牌,聖人、皇帝所賜御令,太子所賜東宮令,隨便一枚就足以壓制滿城縣重申此案……
不對,這個案子滿城縣的所作所為已經不足以讓黛玉信任,此案還得異地審理,最好尋保定府以外的官員。
黛玉沉默了許久,細細思量着其中的關聯之處。
保定府也不能太過相信,現如今最好的辦法就是去京城求援,請刑部、都察院或是大理寺的官員,亦或是請來北直隸監察御史。
她拿起皇帝賜下的那枚蟠龍金令,讓親兵持金令與親筆信快馬趕去河間府,請北直隸監察御史、她的堂兄林柏前來滿城。
這案子對於吳家夫婦來說,是天塌了一半。但對於三司來說,是一樁極其普通的案子。
黛玉不想讓京里的人說自己沒事找事,還是找自家人更為妥當。
為了不打草驚蛇
第三百九十章 請援與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