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王推官一家告辭了,雖然王迎香百般不願,但實在也找不到理由繼續住在蕭府了。
她惱恨的看着一臉幸災樂禍的張雲清,憤憤不平的嘟囔着:「憑什麼她就能繼續住呢?」
只有離得最近的王家娘子聽見了她的嘟囔,忍不住嘆了口氣。
「香兒啊,張姑娘的父親是蕭大人的合伙人,又是結拜兄弟。有這份關係在,張姑娘就是在走親戚,任誰也說不出什麼來的。
可咱家和蕭大人家不過是鄰居,住久了讓人家笑話。」
「怎麼會不過是鄰居呢?我可是有契約的,是蕭公子買的我。」
王家娘子實在聽不下去女兒的言論了,狠狠掐了她一把,把王迎香掐出了眼淚。
蕭風送他們三口人到大門口,從身上掏出準備好的紅包來。
「過年了,這個就當是給王姑娘的壓歲錢吧。」
王迎香臉一紅,想說自己長大了,而且和蕭風是一輩兒的,不該他給壓歲錢。
王推官咳嗽一聲:「香兒,蕭大人的好意,給你就拿着吧。」
王迎香接過紅包,打開一看,裏面有一兩銀子,還有一張紙。掏出紙來展開,居然是那張賣身契。
王家娘子和王迎香的賣身契,一式兩份,他們自己手裏有一份,蕭風手裏有一份。
這是賣身契的規矩,其實賣家手裏那份有沒有無所謂,因為買家這份才是主張權利所必需的。
只要賣身契在蕭風手上,就是將來老王發達了,當上當朝首輔,王家娘子和王迎香,也只能是蕭家的奴僕。
這就是這個時代的規矩,看似荒謬,但人人認可,決不能破的規矩。
老王心裏早有預料,蕭風是不會扣着這份賣身契不放的,但見蕭風如此輕易的就還給了自家,還是十分激動。
「大人大恩大德,王家永世不忘,若有能為大人效力之事,王順赴湯蹈火,萬死不辭。」
王家娘子也激動的抹着眼淚,心裏一塊石頭總算是落了地。
實話說,過去這些日子,雖然蕭風一直安慰她們不要怕,她仍然有些不踏實。
萬一丈夫出不來,自己和女兒無處可去,也只能在蕭府當一輩子奴僕了。
王迎香把那張紙攥得緊緊的,忽然抬頭看着蕭風,毛嘟嘟的大眼睛裏和她娘一樣也滿是淚水,但性質卻似乎有些不同。
「蕭公子,你這是不要我了嗎?」
一言既出,四座皆驚。前來送行的張雲清張大了嘴,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樣,緊張的看看王迎香,又看看蕭風。
巧娘猛然抬頭,卻是看向王家娘子,想看看她會如何面對這個局面。
巧巧很小就在街頭賣布,十分機靈,但偏偏對男女之事極為遲鈍,她傻乎乎的看着王迎香,還安慰她。
「迎香姐,怎麼會呢?老爺不會不要你的,你啥時候想我們了,隨時來找我們玩啊!」
王推官一瞬間想了一千萬種表態方式,最後覺得只有一種最合適,就是裝糊塗,假裝沒聽見。
只要我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所以王推官保持着和蕭風依依惜別的姿勢,不為所動。
王家娘子就沒有這麼好的演技了,她的臉漲得通紅,趕緊把女兒拉到身邊,尷尬的沖蕭風一笑。
「蕭大人,迎香和巧巧、張姑娘他們處的好,乍一分開,難免心裏惆悵激動,說話也口不擇言,亂七八糟的,你別見怪。」
蕭風又不是傻子,平時只是不往這上面想而已。見王迎香這幅樣子,還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不過他選擇了和老王類似的方案,老王是裝聽不見,他是裝聽不懂,順着巧巧的話頭說。
「是啊,怎麼能說我們不要你了呢,你只是跟父母回家而已,什麼時候想來住都行。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要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