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寫錯了,作者又沒法改。第五百一十一章政、法之爭)
吵鬧一日的皇庭,迎來了一個寧靜的早晨。
與許止倩纏綿一夜的張斐,兀自是精神奕奕的與兩位嬌妻坐在湖邊,享受着這美味的早餐。
不得不說,在這裏吃早餐,感覺真是非常美妙的,這裏環境非常好,比汴梁城可是要好太多。
雖同為工作狂人,但是相比起習慣粗茶澹飯的許止倩,張斐對於生活品質還是有那麼一點點要求的,因為在他以前的思想中,努力的工作,也是為了更好的享受,而沒有太多遠大志向。
該享受,還是得享受唄。
「對了!有一個問題,我一直都想問問你。」
許止倩突然放下快子來,滿是期待地看着對面的張斐。
「什麼問題?」
張斐一邊專注地吃着高文茵給他添的美食,一邊隨口問道。
許止倩道:「昨日那個官司,如果你是幫官府辯護的,你能贏麼?」
張斐笑道:「記得我早與你說過,這世上沒有絕對能贏的官司,但也沒有絕對輸的官司。」
「你會怎麼打?」許止倩好奇道。
張斐都沒有細想,就道:「據我所知,那些鹽商也不是什麼守法之人,如果能夠查到其中一張鹽鈔是存有問題的,就可以以此為由,將所有的鹽鈔證據作廢,而鹽鈔就是雙方契約的關鍵憑證,如果憑證本身就有問題,自然就無法索賠,這至少能夠拖很久。」
許止倩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道:「在辯護宗室一桉時,你好像就用過這一招。」
張斐笑道:「但可惜你沒有學會,更別說融會貫通。」
許止倩幽幽道:「這我早已經放棄了,打官司是肯定打不過你的。」
張斐呵呵道:「你心中的正義始終都是要大於法律,又如何能贏得了我啊。」
高文茵突然問道:「這法律與正義不是一回事嗎?」
張斐道:「當然不是,比如說,見死不救,這顯然是不道義的,但在多半情況下這並不違法,但如果你去踩上一腳,哪怕有沒有你這一腳,他都會死,但你也是屬於謀殺。
反過來說,當你選擇見義勇為,也有可能會觸犯律法,受到懲罰。」
高文茵驚詫地問道:「這又是為何?」
張斐笑道:「比如說,你看到有人被踹到在地,結果你出手見義勇為,不小心打死了對方,也可能會被判誤殺罪。」
許止倩立刻質疑道:「如果真的都這麼判,那往後誰還敢見義勇為。」
張斐苦笑道:「我是說可能,而不是說全部。」
高文茵卻道:「我倒是覺得三郎言之有理,看到別人打架,應該是去拉開他們,而不應去幫一方打另一方,這只會火上澆油。」
「正確!」
張斐道:「見義勇為不應是本着傷害他人為初衷,而是去保護受害者,最正確的做法,就是先拉開雙方,然後叫皇家警察來。一旦你動手,整個事件的性質就變了。
當然,在某些情急情況下,也是可以的。」
許止倩道:「但這會使得他人有所忌憚,情急之下,恐怕也無人敢出手相助。」
張斐點點頭道:「完全有可能,但如果不這麼規定,所引發後果可能會更為嚴重,這就是正義必須屈居於律法之下的原因,此外,忌憚與否,主要還是看大家對司法的信任。」
「三哥!三哥!」
李四突然跑了過來,大口喘着氣,「三哥不好了,那...那城門給關上了。」
張斐一頭霧水道:「什麼城門關上了?你說清楚一點。」
李四深吸兩口氣,「是這樣的,之前我本打算跟小桃去城裏買些菜回來,哪知道...哪知道當我們去到直通咱們皇庭的那道城門時,發現那城門並沒有開,我立刻去打聽了一番,說是官府下令,今後那道城門都不開了,現在要來咱們皇庭,就得從北門那邊繞一個很大的彎,路程可是多了好幾倍。」
許止倩蹙眉道:「看來他們是要報復咱們。」
哇操!這齣手未免太快了一點吧。張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