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好!」
「判得好!」
這觀審的百姓們,是用掌聲和助威聲,將那羅大伍給送下庭去。
連槓精都未出現,看來這古往今來,都是非常痛恨這種老賴。
羅大伍本就鬱悶死了,聽得那些叫好聲,不禁罵道:「干你們鳥事,老子又沒欠你們的錢。」
「你還罵人,你這廝往後休想逃,我們都會盯着你的。」
「對,我們都會盯着你的。」
羅大伍嚇得一哆嗦,當即不敢言語,埋頭快步離開。
然而,這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趁着這間隙,那官員們也都在竊竊私語。
一個實習檢察員向蘇轍小聲問道:「檢察長,《宋刑統》好像並沒有此懲罰條例?」
又有一個問道:「是不是這張庭長弄錯了,根據《宋刑統》雜律規定,諸公私以財物出舉者、任依私契、官為不理,家資盡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戶內男口。
可這役身折酬與和撲賣勞力可不是一回事。」
蘇轍道:「張庭長有更改部分條例刑罰的權力,且也不太可能是弄錯了,因為他身邊還有許主簿,以及四個助審官。」
說到這裏,他回過頭去,向那六個實習官道:「但他這項權力,將受到我們檢察院的監督,故此你們也要好好想想,這二者區別是什麼,哪種懲罰更好?」
檢察員面面相覷,似乎一時並未太多頭緒。
古代學習律法的人,多半還是死記硬背,故此許遵才會成為法律界的奇葩,他在這方面非常靈活,擅於思考。
「勞力強制執行?」
陸詵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道:「這張庭長果真是名不虛傳啊!」
身旁的鄭獬道:「介夫兄為何這麼說?」
一旁的好友也問道:「此與役身折酬有何區別?」
陸詵面色嚴肅道:「這役身折酬,其實就是變相讓欠債者賣身為奴,但通常也因此受盡剝削,所還之力,是遠多於所欠之債。甚至不少債主趁機霸佔其妻女,但也有些人,就如羅大伍這種潑皮無賴,反客為主,又使得債主是苦不堪言,故此近年來,但凡那些公正廉明官員,一般是不會這麼判的。
相比起來,這撲賣勞力,顯然是更好的選擇,雙方就還是契約關係,出錢的和監督的並非是一個人,這也避免了役身折酬的弊端。」
他常年在外地當縣官,對此是非常清楚的,判役身折酬,百姓承擔的後果更苦,索性打頓板子,意思意思,然後你們自己解決,許多百姓爛命一條,還有跟地主博弈的空間。
這也是司馬光他們反對青苗法的一個重要依據,百姓跟富戶是有博弈的空間,官府下場,百姓和富戶都成魚肉。
鄭獬捋須點點頭:「言之有理。」
卓群道:「要說二者誰更優,那自然撲賣勞力更優。但這也會給皇庭帶來更多麻煩,還得監督,還有撲賣,役身折酬,就比較簡單,後續也與官府沒有太多關係,還是僅限於百姓之間的交易,更符合民從私契,官為不理。」
役身折酬,到底是將事情局限於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官府只是做出判決,但是勞力撲賣,官府是需要參與的。
蔡延慶笑道:「這就是為何要政法分離,以前官府事務龐雜,難以顧全,如今皇庭專事司法,他們公檢法是有能力做到的。」
卓群聽得直點頭,「這確實是政法分離一大優勢。」
其實宋朝律法規定的很好,既然不能強制賣妻兒,又不能強制賣田賣牛。
但問題依舊,效力差。
說白了,就是執行力。
稍作休息後,第二樁官司很快就開始審理,如這種民事訴訟案,皇庭也是追求一點點效率的,如果在這種糾紛案,花費過多精力,到時遇到大案,根本就忙不過來。
同樣也是債務糾紛。
是一個名叫衛方城的地主狀告一個名叫陳六根的農夫。
這是一樁典型的高利貸官司。
導致外面圍觀的群眾們,立刻是陣營明確,普通百姓當然希望能夠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