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馬光選擇妥協之後,也就正式宣判宋神宗、王安石是大獲全勝。
那麼失敗的一方,自然也得付出代價。
宋神宗終於可以體驗一把,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爽感。
這把火燒的可真是不容易啊!
且燒且珍惜。
故此宋神宗立刻就做出一系列的人事安排,將那些當初最為叫囂的幾個御史、大理寺官員、刑部官員,全部都外派到地方上去。
說是外派,其實就是貶。
這也從側面證實,這場鬥爭中,其實也包含着皇權與相權之爭。
他貶得那些人,可全都是當初主張駁回聖裁的官員,而不是那些要求嚴懲阿雲的官員。
由於審刑院的職責,是審查大理寺的判決,是一個監督機構,最高法院還是大理寺。
審刑院只能說大理寺的判決無誤。
最終判決還是要以大理寺的名義昭告天下。
司馬光是心有不甘地將審刑院審核公文交給許遵,同時憤憤不平道:「其實你我皆知,此非公平的判決。」
許遵接過公文來,很坦白地說道:「我承認,在此案中,我確有私心,因為我認為阿雲是情有可原,她不是窮凶極惡,心狠手辣之人,她也是此案的受害者,再加上韋阿大依然還活着,故此我認為她罪不至死。」
司馬光對此是嗤之以鼻:「但你是一個官員,必須要公正處理,而非是感情用事。」
許遵道:「我一沒有添加偽證,二沒有逼迫他人做偽供,就連審理此案的資格,我也是推薦司馬學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遵從律法,無任何違法之舉,那麼對於這個結果,我自問心無愧。」
其實他的所作所為,還真有些程序正義的含義。
每個官員都有自己的價值觀,都有自己的主觀的想法,孰對孰錯,還真就不好判斷,許遵問心無愧的底氣,就在於他沒有做任何違法、違規之舉,他是在合法的基礎上,用律法的知識,用正義的手段去追求他所想要的結果,這當然是正義的。
顯然,司馬光並不這麼想,淡淡道:「你問心無愧,但我始終覺得這份判決它並不光彩。」
許遵呵呵兩聲,反駁道:「自你們翰林院介入此案後,任何判決恐怕都不光彩了。」
司馬光皺了下眉頭,道:「故此我一定會想辦法抹去這個污點。」
他也認為自己是輸在政治博弈上面,故此他是認同許遵這個觀點,他認為這將是他人生中的一個污點。
同時他也得為那些因此案被貶的官員負責。
司馬牛怎麼可能輕易認輸。
司馬光走後,許遵向一旁的官員問道:「你相信這世上有天才嗎?」
那官員愣了下,道:「下官當然相信。」
許遵感慨道:「但是這個天才不一般啊!」
事到如今,他完全醒悟過來。
他之前一直是從律法的角度去預測,他認為張斐的證據,並不是完美無缺,司馬光肯定會着手調查。
但是他忽略了一點。
為什麼此案能夠拖這麼久,他其實只是一根導火線,真正的原因,是朝中的政治鬥爭,如果不是在這麼一個風口浪尖上,他的質疑能夠令此案拖上幾個月嗎?
這種可能性很小。
可為什麼馬上又給出判決,原因也是政治鬥爭。
由此可見,真正能夠左右此案的,已經不是律法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那麼張斐斷定十日之內必定給出判決,可見他是政治角度去分析的。
可笑的是,許遵才是官員,張斐不過一介平民,這令許遵很是沮喪啊!
殊不知此非天賦,而是經驗,而是見識,雖然張斐沒有打過官司,但是見識過很多,在很多國際案例中,許多大律師都是依靠政治正確來減輕當事人的罪名。
簡單來說,就是瘋狂疊buff,疊的越多,就越自由,什麼違法的事都能夠干,比如直接上女廁所去猥褻。
你若告我,我就是女生。
不過許遵也信守承諾,回去之後,就拿出三十貫交給張斐
第二十章 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