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遠點,自己找個地方藏好。」泰德側頭對阿爾瓦說了句。
阿茲也架起了長槍,準備發起突進衝鋒。
本應表現得最急切的豬扒卻在此時攔住了他們,「先等一下喵,那傢伙現在還很清醒喵。」
放戈登與麒麟單挑這件事本身不值得擔心,以戈登如今的實力,加上那些針對性準備的耐雷珠,耐雷護石,獨自壓制一頭麒麟不算什麼太困難的事。
它唯一擔心的,是戈登在這個過程中失控。
那風險可就沒法說了,尤其是徹底失控的話,有些影響甚至是不可逆的。
因此必須在剛出現苗頭的時候,及時介入。
泰德與阿茲都比較「有個性」,但不可否認,他們作為獵人都是很可靠的,有他們兩人加上自己,戈登的「修行」就有了充足的保險。
只能說,最先遇到的是麒麟,而不是什麼陌生又強大的東西,真是太好了。
此時的戈登,十分興奮。
不是那種受到滅盡龍殘魂影響,狂熱式的亢奮,而是發自內心的開心。
他似乎已經找到了與【狂紋】,與這身催人瘋狂的魔性鎧甲相處的正確方法。
戈登之前就意識到了,【狂紋】與過去使用的恐暴龍系列防具,本質上是不同的。
雖然達不到「擁有思想」的程度,但【狂紋】徹底激活時,也確實會給人一種「它是活着的」感覺。
對付恐暴龍那套辦法,對它沒用。
使用恐暴龍系列防具的核心理念其實就一個,保持冷靜,堅守理性,在這個基礎上去順應那股暴食的欲望。
同樣的辦法放在【狂紋】上,只有一種結果,那就是看似維持着冷靜與理性,實際上卻早已受到了【狂紋】的影響,逐漸變得癲狂。
就像是大海中的礁石,在大浪中巍然不動,卻不可避免地會被打濕,會逐漸磨損。
想要真正掌控【狂紋】,絕對不能有任何「適應」「順應」的想法。
必須更加強勢,更加主動。
要想盡辦法去「馴服」它。
至於如何馴服,戈登原本沒什麼頭緒,但就在剛剛,在與麒麟的纏鬥中他逐漸意識到了些東西。
【狂紋】渴望強大生物的鮮血,吞噬,進化,這本便是滅盡龍的本能。
自己以前那套順應的辦法,就是你要鮮血就給你,然後伱得為我提供強大的力量,至於那股狂意帶來的影響,自然由自己消化。
然而就在剛剛,戈登發現,【狂紋】鎧甲與隱藏於其中的「滅盡龍的霸氣」,並非完全的一體。
只要自己的意志足夠堅定明確,是可以在享受【狂紋】鎧甲加護的同時,壓制住「滅盡龍的霸氣」的。
這麼做的缺點有兩個。
一是失去「滅盡龍霸氣」的支持,【狂紋】解放得不夠徹底,各方面的加護會有一定程度上的削弱。
二則是【狂紋】最核心的能力——吞噬怪物鮮血恢復使用者傷勢的加護效果,將徹底無效化。
這看似對戈登影響很大,但實際上,對【狂紋】,準確地說是對隱藏於【狂紋】中的「滅盡龍殘魂(霸氣)」影響更大。
吞噬不到鮮血,它會餓
這樣一來,自己就有了反制【狂紋】的手段,馴服也就成為了可能。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
之前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第三王女與烈風。
烈風餓了,第三王女就喂,然後烈風越吃越胖,嘴也越吃越刁,逐漸成為了頭頤指氣使的胖狗。
甚至還會指揮第三王女去給它找高級食材。
後來,烈風到了安希爾手裏。
餓了?餓了好啊,給我背上這些彈藥箱,繞着這座山跑一圈,跑完給你一口吃的。
等烈風累死累活地跑完回來,準備吃飯時,安希爾再一指旁邊的怪物,「想吃?自己啃去。」
現在的烈風那真是強壯又聽話.
自己和【狂紋】的關係,也該是這樣才對。
翻身避過麒麟召來的數道雷霆,戈登衝鋒接近至麒麟
第一千三百一十六章 不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