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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主犯家屬

    不管是三教九流,還是以前犯過罪,都一樣可以放進來。

    因為縣衙的案子大多數是以震懾維安為目的的,當地官吏巴不得百姓來看,好有個震懾作用。

    判得好的話還會增加官聲,不讓人看反而會讓人覺得這裏頭有什麼事情,還會有損官聲。

    至於一些民間糾紛的案子,其實根本就不會鬧上縣衙,這也是現代與古代的一個基本區別。

    能調解的事情在亭長、里長、鄉長及當地有名望的士紳那裏就已經調解完了。

    要是在同一宗族裏那更簡單了,宗族內部一併解決,連亭長都用不上。

    若是某一件事情非要鬧上衙門公堂,那可就不是一句撤訴就可以了結的。

    古代原告、被告只是一個自稱,並沒有律法地位。

    所謂原告,在縣令看來是苦主。

    被告則是罪犯。

    若是一案審下來,沒足夠的證據定被告一個罪名,那麼這就是誣告!

    上了衙門,原告與被告至少要有一方是要受點罪的,最少也得當場打板子。

    地方上的這種方式雖然可以減少衙門的工作量,但因為一些官僚及貪腐的原因,常常也會出現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情況。

    畢竟封建社會真的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

    剛剛司馬義對着劉永銘冷嘲熱諷了幾句,將劉永銘比喻成阿貓阿狗,但劉永銘卻是沒有因此而生氣。

    他笑着對司馬義問道:「旁聽之人可以坐在官案後面的大位上嗎?」

    司馬義笑了笑,向着兩邊的衙役說道:「來人呀,給二位王爺看坐。」

    刑部正堂里的衙役手上是沒有水火棍的。

    因為刑部主要的職能是審核地方報上來的案子,而不是審理案子,更不用打罰人犯。

    所以兩名在邊上站着的衙役馬上走到一邊,移來了兩張椅子。

    刑部的大堂里一般是不審案子的,除非是大案要案。它更多的作用是用來開會的。

    所以大堂邊上放着許多椅子、凳子,甚至連馬扎都有,隨便搬來張椅子過來並不在話下。


    但那些衙役看出了劉永銘與三皇子現在有些不對付,所以沒敢把椅子放在一起。

    他們看了看司馬義,在司馬義的暗示下,將那兩張椅子擺放在了官案的兩邊。

    椅子自是是對着大堂中間的。

    三皇子心裏雖然對劉永銘有些生氣,但臉上卻是沒有表現出來。

    他問道:「六弟,我坐在左首位,你應該不會又有什麼意見吧?」

    劉永銘哈哈笑道:「當然沒意見了,你就算是翹起一隻腿,趴在椅子上撤尿我也管不了你,反正你這椅子也是給阿貓阿狗坐的嘛。」

    劉永銘說着走到右邊,在椅子上就坐了下來。

    三皇子笑了一聲,說道:「六弟的嘴還是這般不饒人呀,什麼都得爭回來。也不管會不會把自己給罵進去。」

    三皇子一邊說一邊走到左邊那張椅子上坐了下來。

    而同時,司馬義也走到了官案的後面。

    他抖了抖身上的緋紅的四品官袍,看着左右兩邊的兩位王爺,看着他們坐好了位置以後,這才敢坐下來。

    尊卑有序,這是禮數。

    只是司馬義並沒有馬上開始審案子,而是端着官腔問道:「可有提刑在場?」

    坐在一邊桌後的官員應道:「下官在。」

    「可有書令史在場?」

    「下官在!」

    「抄錄記事書吏兩名可曾來全?」

    「兩名書吏皆在。」兩個書吏同時應了一聲。

    剛剛司馬義所問的這些都是程序上的事情,但凡少一名相關人員在場,就是程序錯誤。

    司馬義又問道:「可有御史在場?」

    坐在一邊的書令史答道:「並無御史在場。」

    「哦!」司馬義看了看左右,對劉永銘說道:「六爺,這案子審不成了呀!照規矩,皇上親定的御案,得有御史在場才是。夏冰戶籍在長安城,當有長安道御史在場的!」

    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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