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中這邊掛了電話,正如唐方鏡想的那樣,作為一個職業的「看門狗」,他確實是懂法的。
至少在公司法這一塊,他比很多律師還要專業!
只不過因為一直沒有過法考,所以沒辦法當律師。
至於說他為什麼每次都要冒充公司員工而不是律師那很簡單,因為公司員工這個,只要弄個勞動合同,和老闆說好就行。
一般來說不會有人來追究。
但是如果你冒充律師,至少你得有兩個假證吧,不然分分鐘露餡。
田立本自認為還是很謹慎的,假證那個很容易查,勞動合同只要兩邊都不說,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他這邊繼續和現場的人扯皮,而在另一邊,中院的張法官看着被掛掉的電話,臉上滿是難以置信。
他甚至都沒說讓對方來是幹什麼的就被掛斷了。
好傢夥,真的是好傢夥,張法官在中院這麼多年,也還沒見過這麼牛逼的人。
確實他上午說過對方不能再作為代理人來參與訴訟,但沒想到,法院的通知人家直接以這個原因為由不來了!
這麼玩是吧,行,張法官隨即匯報領導。
其實田立本理解的也沒問題,他不是訴訟參與人,也沒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那幾種妨礙司法的行為。
但是《最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裏卻有兜底性的規定,第一百七十六條有過規定: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處理。
其中這一條的第三款便是:其他擾亂法庭秩序,妨害審判活動進行的。
但是很顯然,田立本並不知道這個,他只是想當然的認為,自己現在和案子沒有半毛線關係,那就算不去又能如何。
反正這案子就算天王老子來了也是敗訴,羅總其實連律師都沒必要請,直接讓法院缺席判決就行。
最後還是執行不了,結果都一樣。
然而他不知道,本來法院這邊的想法是,先把人叫過來,好好了解了解情況,然後再根據情況來具體決定怎麼處罰。
而且根據態度的好壞,處罰也是要分情況的,可能態度好,原本罰款十萬就變五萬了呢。
結果對方居然這麼硬氣,那好,你覺得我管不了你,那我今天還就真的管你了!
只不過處罰需要證據,法院需要把這些東西都查一查才能進行處罰。
在這樣輕鬆愉快的氛圍中,三天的時間一晃而過。
在這三天裏,羅永已經徹底放心了,因為這幾天,那個唐方鏡一直在給這邊打電話,說想調解。
這倒是有點意思,那個唐方鏡居然這麼想調解!
不過,越是這樣越說明對方真的沒辦法。
而羅永告訴下面的人,唐方鏡打來電話不要着急掛,反正就慢慢拖着他。
「羅總,那我準備走了,今天西山區的那個項目要去市場監管。」田立本看着羅永道。
羅永點點頭:「嗯去吧,那個更好處理,你先穩住他們,慢慢耗着。」
前幾天的事鬧的不小,一群人到市場監管投訴去了,市場監管那邊通知公司老闆今天過來協商。
但其實寫的聯繫方式就是他的,所以自然是他得去。
對於這種情況田立本經驗豐富,不管在哪裏搞閉店都得經過市場監管這一環,他早就習慣了。
流程都很熟,只不過處理起來會很慢而已。
一路從光明區到了西山區市場監管局,這邊已經有不少維權的人等着了。
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也是很頭疼地將兩邊都喊到了會議室。
維權的人其實更多的是在宣洩情緒,因為不管是誰遇到這種煩心事都不會有好心情的。
所以調解一開始,維權的人便開始噴了。
「伱這種人真的是畜生,畜生都不如的東西,關門前還在那裏說不可能關門,說都是謠言,結果一夜之間就跑路了是吧?」
「***的,咋會有你這種人呢,老天咋不把你收了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