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常綠縣車水馬龍,老唐就這麼隨意地走在街頭,左看看右看看,活脫脫一個街溜子。
正如賈科長想的那樣,他這邊已經做好了去檢察院申訴以及提起刑事自訴的準備了。
如果是換做京州,那可以確定公安機關肯定會立案,雖然不會是單位犯罪,但最起碼肯定會針對那個村主任來立案。
但這裏是常綠縣。
林城市是漢東最落後的一個市,常綠縣則是林城最落後的一個縣。
倒不是說窮地方的法制建設就一定差,只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制建設確實和本地的經濟水平有着一定的聯繫。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嘛。
所以他肯定要做好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準備。
至於說檢察院申訴,提起刑事自訴這些事,常綠縣這邊也有很大的可能是不給立案的。
那就好了,一級一級上就行,他是準備好將案子打到最高法的!
這一世還沒去過最高法呢,總得去一趟,不然總感覺心裏不舒服。
其實在外人眼裏他老唐很剛,但這方面他也算是欺軟怕硬了,畢竟真的說起來,村委會的違法強拆算單位犯罪,那麼某些部門的違法強拆算不算單位犯罪呢?
這個話題是不是很有意思,為什麼從民法典,到《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等各種法律法規都說了,先補償後拆遷。
其實說白了就是從人家手裏把房子買下來土地不用買,土地就不是你的。
結果你現在直接先給人拆了然後再說賠錢了事
事實上不管前世還是今生,法學界都呼籲過很多次,違法強拆,而且是那種實質性違法的強拆,得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法也有過一些文章,只不過這個問題顯而易見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所以現在,村委會自然是那個軟柿子了,遇到了肯定要好好的捏兩把。
老唐在這邊很瀟灑,而在林城,丁得水有點上火。
他在那個律師朋友之後,又找其他人詢問,終於確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之前對方賠的錢,現在必須得給人退回去!
坐在酒店床上,丁得水正在打電話。
「老三,那我也沒辦法,法院就這麼判的,那你讓我咋辦,咱們在林城法院也沒什麼關係啊。」
電話另一邊,二頭村內,村委會的委員之一,丁得水的弟弟丁得土瞪着眼睛道:「哥,那咱們就乖乖把錢給他?」
酒店內的丁得水聞言猶豫了半天才道:「反正先別給,要是真的有什麼,就說那些賠的錢當時住院都花完了。」
丁得土道:「沒問題,哥你啥時候回來?」
「我這也就一兩天吧,還有點事」
掛了電話,丁得水準備出去放鬆一下,來林城一趟肯定得感受一下這裏的夜生活。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很快到了第三天的中午。
常綠縣,丁得水已經回來了,結果剛剛下了車就接到了丁得土的電話。
「什麼?你說什麼?那個姓唐的居然去公安局報案?想把我弄進去?這是真的嗎?那唐方鏡瘋了吧?」丁得水滿臉震驚道。
「哥,千真萬確,絕對是真的!」
丁得水沉下臉來,他猛然間想起了之前和那位律師打電話時候對方說的話。
對方說那個唐方鏡好像特別熱衷於把別人送進去坐牢,據說其當律師以來,送進去的人已經可以組成一個排了。
當時他還以為是說笑呢,結果現在看來,那人還真的是想這麼做!
踏馬的,瘋好像確實是個瘋子,真踏馬草了!
當下道:「結果怎麼樣?你打聽到沒?」
「這還用說嘛,那肯定是不立案的,又沒犯罪,他公安憑什麼管。」丁得土很快說道。
他們確實是認為這不算事的,談不攏錢直接先拆,這不是基本操作嘛,好多村子都是這麼幹的,不可能有問題。
雖然得到了沒立案的答案,但丁得水依舊很不滿意道:「這個唐方鏡是不是覺得自己牛逼的不行,走到哪人家都得給他面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