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公務員第七十六章洪武二十三年過去了第七十六章洪武二十三年過去了
申國公參與進去北京營造之後,也算起了一個好頭,有申國公做靠山,張友直的能力得到充分的發揮,比如在人力上,根本不用申國公怎麼說,張友直拿着申國公府的腰牌,去河北任何一個衙門,都會得到有力的支持。
而且這些衙門在給申國公辦私事的時候,要比辦公事要買力氣的多。
而張友直也是一個非常懂得人情世故的人。他自然也很會來事,不會虧待了給他辦事的官員。
在何夕的評估之中,這種辦法,反而比直接下命令,讓下面官府配合徵召民工來得更有效率,更能保證百姓的利益,卻是一個無可奈何的事情。
畢竟如果是公事的話,下面參與的胥吏,都會悠着點辦,甚至要在裏面沾沾油水。
公事這一次辦的太好,下一次怎麼辦?這差不多就行了。而且公家的事情,不在裏面沾沾油水,那簡直是傻子。不要以為朱元璋高壓處置,就會讓下面的人都變得清正廉潔。
請不要小看,勞動人民的智慧。很多事情,是很難查的。筆者的奶奶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是掌管大隊食堂的,於是我父親幾個兄弟都長得很好。但說是貪污,卻也絕對沒有的。
朱元璋的對於這下最底層的百姓來說,太過遙遠了一點。
很多事情,算不上貪污,但是足夠讓一件事情付出過多的成本。但是給權貴辦私事就不一樣了,再加上張友直是一個懂事的,自然會給一些好處的。給了好處,辦事還出問題。申國公府的牌子,弄死一個小吏員,乃至一個縣令,簡直有太多的辦法了。
甚至不需要給出理由,不給申國公府面子,就是最好的理由。
有人說貪污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大抵也是出於這個邏輯,這個邏輯放在法治健全的後世,大抵是不成立的。但是放在這個時代,或許是成立的。
畢竟是爛與更爛的區別。
不管怎麼說,申國公下場之後,其他勛貴們紛紛下場,一時間,北京城工地上,多了幾十支建築社。更讓何夕惱火的,他組建北京三大建築社,簡直要被挖空了。
無他,何夕組建的建築社與衛所軍其實是換了一個牌子而已。賺多少,僅僅是在賬目上走個賬而已。不比在私人哪裏有很多花樣可以玩。
何夕不得不出面警告了很多人,才讓三大建築社保持下來了。
不過,各私人建築社的技術水平提高的非常快。一方面,建築方面雖然有很多新材料新技術,但是整體上,依舊是一個賣苦力的活,技術含量並不高。在提高效率,提供技術含量,提供利潤上,私人這邊有天然的追求。
另外一方面,也就是他們背後有各家勛貴,從而得到了大量的技術支持。
這年頭,修建城池最熟練的技術人員在什麼地方?在軍中,只要看看,大明這些年修建的城池,就知道大明軍中對修建城池,有多少經驗,而勛貴的人脈都是在軍中,從軍中找出一些人員,簡直不要太簡單。
不管其中情況如何,也算是幫了何夕大忙了。在北京城工地上,聚集的人員已經超過了十萬。何夕也做了一些調整。
首先是對承包工程的利潤,進行了下調,甚至今後一段時間之內,等人員更多一些,何夕就要搞競拍了,好壓低成本。同時對徵稅這一件事情,發出公告,今年,也就是洪武二十三年就不管了,從明年開始,所有會社公司經營所得都必須交稅。而且讓他們拿銀行流水,主動去規劃司進行申報,每年年尾,朝廷進行核算,如果沒有申報的,那就要罰款,嚴重的要罰沒公司等等處置手段。
當然了,這也是何夕臨時補充的法條章程,新版大明律裏面也沒有。
以朱元璋定下的商稅,那種關係到百姓生活的商品稅三十稅一,而不是關乎百姓生計的商稅十五稅一。
其實朱元璋設計的這個條款,未必能適用在公司經營上,不過,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