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冷冷地說:「要感謝就感謝我的太太吧,要不是得到她的諒解,我是不會鼓起勇氣出庭作證的。
葉楓大律師,我這一次是拿我的官方生涯作為一種賭注,你一定要令那個該死的傢伙入罪,否則我出庭作證所犧牲的代價就真的太不值得了。」
葉楓不敢向對方保證什麼,只能客套地說着:「盡力而為吧,沒事的,工作而已,這一次不行就下一次。」
尤里堅決地說着:「不!沒有下一次!雅思娜死得太可憐了!我現在只要一合上眼睛,她死去的模樣就會不斷地出現在我的腦海里。」
葉楓也不敢再說些其他的事情了,對方的辯護律師可不是吃素的,他哪裏有那麼大的自信,自以為一定能入罪。
當天晚上,葉楓向法庭更新了證人的名單,資料庫的信息在珍妮特的電腦里顯示着。
她慌慌張張地跑出客廳,看到辛胡可正坐在沙發上,悠哉悠哉地享受着咖啡,右手則在玩德文版的填字遊戲,作為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她很喜歡玩這種高難度的文字遊戲。
她儘量讓自己平復心情,以平常的說話口吻陳述着:「控方的首席重要證人已經重新申請,換言之在明天的開庭審理,他就會出現,他可是很關鍵的證人,對我們這一邊很不利。我們是不是要提前做好應對工作呢?」
辛胡可撐着下顎,聚精會神地填寫着文字:「我早就知道了。遊行示
威,擺明要逼尤里出庭作證,最初我還以為對方不會輕易妥協,沒想到一場微不足道的遊行示威竟然讓他妥協了。」
她接着說:「問題是,我們不知道尤里當天究竟看到了什麼,我怕會影響陪審團對我們當事人的觀感。」
辛胡可填寫了一個德文單詞,若有所思地說:「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普通法院
葉楓精神氣爽地出現在法庭的範圍里,辛胡可饒有興趣地向他詢問:「我很好奇的是,你是如何勸服尤里出庭作證的,不可能就因為一場遊行示威就輕易妥協。」
他假裝神秘地說:「有時候要讓一個人妥協,不一定要威逼利誘,總有更好的方法。」
她攤開雙手地說:「好,我倒要看看你的表現。」
書記員:「court!」
所有人紛紛肅立而起。
書記員:「浴室謀殺案現作第三次公開審訊。」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葉楓:「法官閣下,我要求傳召本案一名非常重要的證人,他就是幸森。」
法官:「本席批准。」
他在庭警的帶領下,進入了證人欄。
書記員拿着詞稿給他宣誓:「
「本人謹以真誠致誓,所作之證供均為事實以及事實之全部,如果有虛假或者有不真實的成分,本人願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葉楓:「請問你與雅思娜是什麼關係?」
尤里:「我們是情人關係。」
葉楓:「請問你是否結婚?」
尤里:「是的,在我認識雅思娜之前,我已經結婚,並且有了兩個孩子,還有一位性感、溫柔大方,善解人意的妻子。」
葉楓:「那就是說,你承認你有婚外情。」
尤里:「是的,我承認,儘管我知道這很不光彩,對於丈夫的身份而言。」
葉楓:「你能不能簡單地向我們陳述,你與雅思娜是如何認識的?」
尤里:「我是在酒吧認識她的,那時候她在酒吧做啤酒推銷員,因為要銷售啤酒,經常被人摸手摸腳,我看不過眼,就買下了她所有的啤酒,並且跟她一起聊天。
從那時候開始,我們的感情就變得越來越好,她身世很可憐,父母從小就對她不好,不讓她讀書,趕她出來工作,供家裏的哥哥弟弟讀書,她努力工作只是為了家人付出。
聽到她可憐的身世,我不禁動了惻隱之心,沒多久我們就正式開始發展男女關係。後來我向她坦白,我已經有妻子和小孩,但是她不介意,願意繼續與我交往。
後來她嫁給了一個商人,但是她告訴我,她根本不愛這個男人,她嫁給他純粹是因為他有很好的家庭背景,還有穩定的收入,可以幫她解決經濟上的問題。
我常常問她,潛意識裏,金錢就是愛情的關鍵字,婚姻是不是多半如此?她告訴我,是的。
不過沒關係,就算她真的結婚了,我們的感情依然那麼好,我們一直都有偷偷來往,我甚至給
她買了一套公寓式的房子。」
葉楓:「據你對雅思娜的認識,你認為她的婚姻是否幸福呢?」
尤里:「她一點都不幸福,因為她告訴我,她老公經常毆打她,家暴事件常常都會發生,我每次幫她處理傷口的時候都喊着要報警抓他,但是她卻說不想影響孩子的成長,她不希望留給這個孩子的所有回憶都是不開心的,所以她選擇了默默承受這一切。」
葉楓:「你們的婚外情,她老公是否知情?」
尤里:「知道,他請了私家偵探拍了我們的床照,他還要挾我離開他的妻子,但是我沒有理會他,反而是警告他不要再濫用暴力,否則我會報警。她的丈夫無可奈何,只能罷休。」
葉楓:「換言之,她的丈夫肯定很恨她對吧?」
辛胡可:「反對!法官閣下,我反對控方律師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作出主觀猜測。」
法官:「反對有效!」
葉楓:「為什麼我們不描述一下案發當天所發生的事情呢?」
尤里:「雅思娜因為無法忍受家庭暴力,她提出與我一起生活的要求,我不可能同意,她就用自殺來威脅我,那天我收到她的手機短訊,她要我過去找她。
我擔心她出事,於是我就匆匆忙忙地趕了過去。
我是從後院進入別墅里的,當我往閣樓尋找她的時候,卻讓我發現她躺在浴缸里,一動不動,浴缸里全是血,我探了探她的呼吸,發現她已經沒
有生命跡象了。
我很害怕,我很害怕讓別人誤會我是害人兇手,我不可以留在現場,更加不可以報警,於是我清理了現場所有屬於我的指紋,然後靜悄悄地逃離現場,假裝若無其事地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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