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重征天下第一千四百一十四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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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四章投誠政策(二更)
楊廷麟沒有騙劉國能,投誠流賊免死,確實是朱由檢在密旨上特意明確的。
過去對如何對待流賊,廷臣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以楊鶴為代表的撫派,主張對流賊一律赦免,以安其心;而以洪承疇為代表的剿派,則主張斬草除根,全部殺光。
朱由檢也與流賊打了好幾年交道了,在實踐中,他逐漸認識到兩種方法均不可取。首先,洪承疇的「三光政策」看似斬草除根,其實卻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因為他只是一味鎮壓,卻沒有認識到絕大多數流賊都是被天災人禍迫到走投無路才造反的。只要流賊產生的根源不除,你殺光一批,又冒出來一批,流賊越殺越多,總不可能把老百姓都殺光吧?
而楊鶴的一味安撫亦不可取,因為在對流賊缺乏有效制約手段的情況下,只要朝廷不能滿足要求,流賊隨時可以復叛,而不會付出任何代價,相反朝廷卻會損失慘重。
所以朱由檢在密旨中,對流賊投誠問題做了詳細規定。首先,投誠部隊必須全部徹底繳械,在官軍指定地點集合,不得擅自決定駐地,更不可保留任何武裝。
第二,由官軍接管投誠部隊,而不是由原來的流賊首領繼續統兵。投誠部隊不管戰鬥力如何,都不允許直接參與後續戰事,而必須立即退出前線,轉移到後方進行整編。其營中所有物資,除去正常的私人財產外,一律上繳朝廷。
第三,所謂整編,也不是搖身一變就成了官軍。<>對普通士卒,可不追究刑責,更不株連家眷,主要採用遣回原籍的方式,使其回歸百姓身份。如果怕回鄉後受到歧視或報復,亦可由朝廷安排至他處,分給田地、農具、種子,從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而對於希望留在軍中為國效力的,則要通過嚴格和標準統一的選拔,合格者方可轉為軍戶。不過必須服從朝廷的分配,不能自聚成軍。
至於原來的流賊大小首領,僅僅承諾免死,而不承諾免罪。因為是主動投誠,可適當將功折罪,但直接封官是不可能的,至多是在軍中效力,以後通過戰功升遷。而那些罪行較大,功不足以折罪的,則酌情從輕發落,同樣不株連家人。
楊廷麟此時也不隱瞞,把投誠政策原原本本地給劉國能講了。當然,他並不知道朱由檢密諭盧象升,惟李自成、張獻忠二人,絕不可接受他們的「投降」,以免上當。不過劉國能並未在不可受降之列,所以也沒什麼影響。
另外,楊廷麟也告訴劉國能,朝廷會嚴格區分投誠和俘虜。投誠是尚有餘地的情況下主動歸順,俘虜則是戰敗被抓,兩者性質截然不同。投誠可以免死,但俘虜就不一定免死了,對血債纍纍、證據確鑿者,尤其是流賊頭目,更需嚴懲,以儆效尤。不過對沒有直接作惡的,比如婦孺,也一律免死,比如劉國能部前一陣就被俘虜了幾千人,絕大多數現在都活得好好的,這一點楊廷麟也向劉國能講明了。
劉國能聽罷沉默不語,一方面是對皇帝的免死承諾不敢相信,另一方面也是覺得條件未免太苛刻。半晌才喃喃地道:「可是...可是『十三家』掘了鳳陽皇陵,聖上或許會饒了下面的人,像罪民這樣的『首惡』還會網開一面麼?」
「聖上對此亦有旨意。」楊廷麟說道,「聖上說,社稷興替之因,在民而不在墳。殺人之罪尚且可赦,毀壞陵墓更可赦了。況且聖上並不信風水之說,登基後禮部兩次奏請尋找吉壤,均被聖上駁回,此事盡人皆知。」
劉國能稍稍安心,又試探着問道:「近年韃子連續犯邊,殺我漢人,竊我漢土,罪民等雖失身為賊,也恨得咬牙切齒,恨不得殺光韃子,為同胞報仇雪恨。<>朝廷能否允罪民所部開赴遼東前線,與韃子血戰一場,也算是將功折罪?...」
楊廷麟不等他說完,立即堅決地道:「劉將軍愛國之心十分可嘉,但剛才我已經說的非常清楚,投誠之後,由朝廷安排整編。至於能否去遼東作戰,那要看朝廷的安排,但整軍前往絕無可能,這一點還望劉將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