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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老馮:報告各位讀者大帥

    很多人在問下本書什麼時候開,那老馮就來向大家匯報匯報下本書的大致情況。

    目前大致情況是打算將主角年齡偏小化,出場的時候十七歲,背景最多給個副科親戚以及一個常年在外工作聚少離多的大哥。

    至於為什麼不寫父母雙全一家五六口哪一類的,主要是我文筆支撐不住,加上現實里我從小就屬於被放養長大的,長大後又一個人獨居,所以寫這一類劇情,恐怕寫不好。

    我的文筆有限,馮斌這本書劇情都是靠着小時候從長輩跟鄰居爺爺叔伯講的,當時寫的時候也是純因為在店裏無聊,找書找不着合適的,所以才想着自己寫一本,愣是沒想到能有這麼多人看。

    也是因為有這麼多讀者在看,所以我也想儘可能的寫得好一點,起碼對得起追讀的讀者。

    畢竟我確確實實寫這本書掙了很多頓火鍋錢,既然掙了錢,那就得對得起衣食父母,這句話沒毛病吧?

    無論評論是好是壞,我都接受,起碼我是真的盡力了,最早兩個月幾乎是月更六十萬,結尾也爆了更,也算有始有終吧。

    言歸正傳

    這本書因為職位以及落差感讓不少人覺得少了點與大院往來接觸的劇情,所以下本書的人物性格會相對活潑一點。

    畢竟打算寫偏向日常方面的內容,所以或多或少爽點會少一點,也請讀者老爺們見諒。

    住房問題,之前很多人建議可以設定一個跨院,所以這本書會採納這個建議。

    工作方面就不再是保衛員這一類權利過重的,將來也不會走官場路,後期選擇下海創業經商這一類,會有輕微曹賊劇情,特別輕微,絕不種馬跟拉幫套。

    秦,婁,水是絕對不沾的。

    既然是小人物的文,文中也會學在鴿子市場跟黑市的劇情,但絕不會一直倒騰物資跟收購古董字畫這些東西。


    系統方面還是一如既往,低保類系統,不誇張,但是夠用就行了。

    至於何大清的寄錢行為,這裏我也要解釋一下(湊一千字才能發)

    我看了前前後後真的看了好幾遍劇,認為易中海沒有拿何大清寄的錢,也有幾條線索可以給大家參考。

    第一,劇里本身存在BUG很多,例如,何大清去保定的事情,他走的時候應該是51年,當時軍管會還在。

    當時敵特潛伏較多,正是抓敵特最盛行的時候,他要真的不要孩子撒腿就跑,就沖這一點就得嚴查他。

    一個十幾歲沒了娘的孩子又還有個年幼的妹妹,何大清找誰給開介紹信,又如何在保定定居?

    所以劇情前期說傻柱又賣包子又撿垃圾,還提到過傻柱在豐澤園等等地方學藝拜了三個師傅,這就前後矛盾了。

    所以所以只能是編劇想要煽情,將傻柱這個主角塑造出前悽慘的身世,塑造淚點而已。

    第二,在後期劇里除夕夜,何大清被許大茂接回來的時候,他提了寄錢的事情,傻柱默不作聲也沒有反駁。

    有人說是易中海在傻柱跟秦淮茹結婚的時候把錢交給秦淮茹了,但是我也去找了,真沒找到那一場戲。

    而且以傻柱那種暴脾氣,上頭的時候連直管後勤的副廠長跟保衛科都敢動手的衝動性格形象,他不得鬧一場嗎?

    第三,何雨水在見到何大清的第一句話就是「這三十年來你去哪了」,根據當時有人扒出來電視裏放的城市行囊是92年除夕夜的歌曲,這是根據我之前查資料查到的大致細節。

    所以1951-1992,41年時間時間跨度,在此期間他們是存在聯繫的,所以60年之前時候傻柱就一定拿到了這筆錢,不然解釋不通。

    其實歸根結底就是編劇問題,造成了很多BUG以及前後矛盾的問題,例如閻解成也說過他步入工作的時候就拿32.5的工資,在後期閻家父子對話的時候閻解成說過

    閻埠貴在結婚前拿了他的工資,只給他留了5塊錢零花錢,在他結婚以後就把工資還給他了,說是怕吃虧之類的話,在24-25集左右。

    27.5都怕被連累?閻解成結婚也是61-64之間,當時的國情難道這筆錢不夠兩個人,甚至三個人開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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