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京市公安局抓獲了一名嫌疑犯。
此人在11號的夜裏,尾隨一名女性,來到樓梯間的時候,欲對其進行侵犯。
結果被幾個吃完宵夜準備回家的東北大漢發現了,上去把他胖揍了一頓扭送到了派出所,差點沒把他打死。
而公安局對此人的DNA和指紋進行提取比對後發現,竟然和黃玉玲案提取到的DNA完全一致。
也就是說,黃玉玲體內的東西,是這傢伙留下的。
得知此消息,葉默立馬前往市公安局。
審訊室里,葉默和另外幾名警員,對該嫌疑人進行了審訊。
此人長的跟個吸毒的似的,頭髮又長又亂,鬍鬚也很長,面黃肌瘦的,看上去就不像什麼好東西。
「叫什麼名字?」葉默問道。
「馮成剛。」嫌疑人回答道。
「年齡,籍貫。」
「38歲,安京市吉陽區,永興鎮人。」
「以前還犯過什麼事?」葉默問道。
「沒犯過什麼事啊,就星期五那天晚上喝了酒,一時衝動犯了錯。」馮成剛為自己辯解道。
此人沒有前科,他如果不承認,你還真的問不出來什麼。
但六年前黃玉玲案,證據就擺在那裏,你就算是有一萬張嘴也沒用。
「01年,6月18日,你在榕樹洞天橋下幹過什麼?」葉默直接問道。
此言一出,馮成剛頓時臉色變了一下。
「什麼榕樹洞天橋,我不知道啊。」馮成剛假裝什麼都不知道,一臉茫然的看着葉默。
「我們在榕樹洞天橋底下發現一具無頭女屍,女屍體內檢測到的DNA信息,和你的完全一致,你還想抵賴是吧?」另一名警員表情冰冷質問道。
「不……不是我殺的,那個人不是我殺的……」馮成剛渾身顫抖,連忙搖頭道。
「不是你殺的,她體內為什麼有你的DNA?你給我老實交待,你為什麼要殺害她?」警員怒喝道。
「人真不是我殺的,那天晚上我喝多了,我去跳橋底下小解,我見到一個女人躺在那裏,我上去摸了摸,身體還是熱的,我見她身材不錯,所以,所以我就……」馮成剛把自己那晚上做的事情說了出來。
「廢話,你以為你這句話我們會信?大晚上的,無頭屍體,正常人見到早就嚇的魂不附體,你還敢侵犯屍體,你騙誰呢?」警員大聲道。
「大哥,我真的沒騙你,我當時喝了酒,迷迷糊糊的,我後來也很後悔啊,我他媽居然連那種事都乾的出來,我連續做了好久的噩夢啊。」馮成剛解釋道。
「你別給我說這些假話,你小子周五那天要是沒有被路過的人抓到,估計又會多一個這樣的受害者吧,你當時強姦了被害人,隨後將其頭顱砍下,然後拋屍天橋底下,如今證據確鑿,鐵一般的事實就擺在面前,你還想抵賴?」這名隊長說話剛勁有力,一言一語都讓嫌疑人馮成剛膽戰心驚。
「大哥,大哥,我真的不是殺人兇手,我真的沒有殺她,我對天發誓,我就是色迷心竅,可人真的不是我殺的,我冤枉啊……」馮成剛不停的給自己解釋,如果罪名成立,那他就是死罪,可如果只是侮辱屍體,頂多也就一兩年,這可不是一個概念。
就算加上自己強姦未遂,也就三五年,如果要因此被槍斃,那他馮成剛可就太冤了。
面對馮成剛如此的行為態度,該隊長似乎也發現了問題。
難不成,兇手真的不是他?
可這說不過去啊。
你就算再好色,那種情況下,是個正常人都會被嚇軟的。
這種說辭,你根本站不住腳。
別說喝多了,不管你喝的再多,見到那種畫面,也會瞬間酒醒。
你不報警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