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強酸腐蝕某些東西,都需要一個過程。
或許很快,但不會是瞬間消失。
蟲子吃東西難道就不需要過程,瞬間吞噬?
就算瞬間吞噬,那麼多蟲子你會看不見嗎?
周烈愣了半晌,點頭。
正因為排除這些可能,更讓人心裏打怵了。
那東西到底是什麼?
半小時後。
c市法醫鑑定中心,解剖室。
林軒站在一張解剖台前。
看着面前擺着的骸骨,臉色變得陰沉。
野獸啃噬?
眼前的人體骨架上,還殘留一些黏連在骨頭上的血肉。
通過那些血肉,的確可以發現類似野獸撕咬啃噬痕跡。
很奇怪。
骨骼上並不沒有痕跡,痕跡只存在於血肉上。
林軒懵了半晌。
比如人類啃骨頭,怎麼可能不碰觸到骨頭?
要如何做到不在骨頭上留下啃噬撕咬痕跡?
不止一具屍體如此,是六具屍體全部如此。
開什麼玩笑?
難道這隻看不見的妖怪,還是一個藝術大師,或者是強迫症患者?
並且,最低三隻這種妖怪?
因為最開始,是三起死亡案件同時發生,分屬三個地點。
它們又是怎麼做到如此『完美』加『同步』,做到一模一樣的?
「屍檢報告。」林軒抬頭。
周烈遞來平板電腦。
喚醒後點開文檔,林軒仔細看完。
重點,六名死者體內都發現了麻醉毒素生物毒素。
生物毒是由各種生物,產生的天然有毒物質。
例如動物、植物、微生物。
但生物毒素的種類繁多,幾乎包括所有類型的化合物。
可怕的事情來了。
六名死者體內的麻醉類生物毒素,居然是一種罕見的未知毒素!
又是未知?
被害人被『未知生物』襲擊,現在又出現『未知毒素』。
當未知接二連三的出現,必然不是巧合。
因為在刑偵學裏,從來沒有所謂的巧合。
出現既果,必然有因!
林軒放下平板電腦,「六名死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
「沒有。」
周烈搖頭,「經調查,六名被害人互不相識,不是朋友,沒有親屬關係,不存在相關因果。」
林軒目光閃爍着冷芒,「假設,是人為,你能想到什麼?」
那就可怕了周烈臉色變了。
首先,這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
起碼要三人以上才有可能做到同時殺人。
可問題是,人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殺人。
就算有,那也是神經病,或激情犯罪。
但也不可能同時出現三個神經病一起作案。
如果他們不是神經病,殺人必然需要目的。
經過調查,六名被害人都是平民,無權無勢無錢,還互不相識,沒有任何接觸。
想要引來殺身之禍都難。
有句話說的好:人要普普通通,才能平平安安。
細品這句話!
所以現在又出現了矛盾點。
起碼三個以上不是神經病變態的人,匯集到一起。
殺害了六個普普通通的平民。
這不矛盾嗎?
你都具備這種恐怖的殺人能力了,去殺平民有什麼意義?
這要好比你是有多賤,看到路邊有幾個孩童玩耍。
你不分青紅皂白,上去就踢這些孩子幾腳。
這特麼對勁兒嗎?
林軒和周烈再次回到案發現場。
不過是另外的現場。
林軒把六個現場全部勘查完畢。
六個現場,全部都沒有監控。
不管是民用監控,還是城市
第417章 來自死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