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貪官,還報什麼!
朱元璋看得惱火至極,甚至連秦楓都埋怨上了。
殺了不就好了!
難道還留着他浪費我大明的糧食嗎?
朱元璋氣得眼睛發紅,光翻那些詳細的罪名,竟然就翻了十幾頁之多,簡直可以說是罄竹難書!
懶得看了
朱元璋目露寒光,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看秦楓最終是如何處斷的。
最後一頁上,首先是秦楓寫的罪狀總結。
「收受銀兩三千,在判案中設法周旋,將一個富戶之子的殺人案,判作失手傷人,從而得以保命。」
「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費,但實際花費連十分之一都不到,剩餘部分,全部中飽私囊。」
「」
嗯?
朱元璋一愣,忽然覺得這些詞句,十分眼熟。
一拍腦門,這才想到,這不就是淳化縣縣試里,試卷上的最後一道題目嗎!
好傢夥!
原來如此!
原來這個秦楓,真的是早早就調查到了叢重其人的種種罪行,但並沒行動,反而是把這當成是一個案例,用來考察參加縣試的考生。
哼!
如此貪官,朕當時就說要殺,難道有什麼不對嗎?
一想到自己堂堂大明皇帝,去參加淳化縣的縣試,那麼努力的情況下,竟然名落孫山,連個丙等的評價都沒得到,直接不中
朱元璋更鬱悶了。
記得那天,秦楓為了表示公平,在縣試結束之後,不論中或不中,卷子都發還考生本人,上面有秦楓的簡單評語,雖然言辭簡短,但都說得清楚明白,讓落選者也心服口服,知道自己是差在了什麼地方。
而朱元璋拿回考卷,定睛一呃,當時還是毛老爹,無睛可定,是毛驤擔負起代看的職責,並把秦楓的評語告訴皇帝陛下。
對毛興宗的這張卷子,知府大人秦楓的評語是:文辭雋永,曉暢聖人之言;高屋建瓴,似有廣博胸襟。然處理政務實際時,簡單粗暴,缺乏智慧,不懂變通,難堪大用。
這段話,朱元璋一想起來,就恨不得氣歪了鼻子。
簡單粗暴?
好好好!
朕倒是要看一看,這個來自七百年後的秦楓,是如何「有智慧」、「不簡單」、「懂變通」地處理這樁叢重案的。
朱元璋表情古怪,目光繼續向下掠去。
然後
只聽這位大明皇帝,怒吼一聲,咒罵道:「瘋了!簡直是瘋了!」
奏摺上,白紙黑字,清晰地寫着:
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大明亦不輕斬有功之官,本官初步裁定,將叢重革除溧陽縣縣令之職,貶為庶民,永不敘用,其貪污所得所有贓銀財物,一併充公!
當否,請陛下批示。
當個屁!!
就這貪官,不趕緊殺了,竟然還留着?
朱元璋覺得秦楓簡直是精神錯亂,居然在這個時候,玩什麼以德報怨,腦子呢?
如此貪官污吏,竟然輕輕放過,只是革職而已,還能讓他頤養天年?
大明朝若是如此不明是非,朕又何必辛苦打這個天下!
秦楓!
縣試的時候,你是主持縣試的主考官,可以一手遮天,你把朕的那個「殺」字,用硃筆圈起來,認為是簡單粗暴,缺乏智慧。
但是朕!
朕認為自己答的內容,才是最正確的處置方式!
現在,這次的答卷,換朕來做主了!
朱元璋狠狠地提起御筆,筆走龍蛇,在奏摺上大大地寫了一個更加殺氣騰騰的
「殺!!!」
似叢重這樣的貪官,不殺不足以震懾百官,不殺不足以平息民憤。
依大明律,早該斬了!
唔好像有點不對。
朱元璋一個殺字寫完,稍紓解了幾分胸中的怒火,然後皺起眉頭。
略一沉吟,朱元璋揚聲叫道:「來人吶,給朕把刑部尚書楊容找來!」
第二百六十章 這次的答卷,換朕來做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