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說,她終於洗到熱水澡了。
酒館的浴室比她想像的大,浴缸里灑了香水,散發着濃烈的薰衣草香氣。
旁邊擺放着各種洗浴用品——香皂、頭油、海綿、毛巾、洗臉巾、梳子、雪花膏和科隆香水。
薄莉用海綿抹香皂,足足搓洗了一個多小時,才從裏面出來。
這是她穿越以來,第一次有種毛孔通暢的感覺,渾身上下仿佛輕了三斤。
她一邊用毛巾擦拭濕發,一邊琢磨着,怎樣才能讓埃里克也去洗個澡,回到房間後,卻發現他已經不見了。
她早已習慣他的神出鬼沒,沒有多想,只希望他半夜不要又拖一個人回來。
說起來,她終於看到了這具身體的相貌。
跟現代的她很像,甚至可以說一模一樣——她爸爸是法國人,她遺傳了他的高鼻樑、深眼眶、白皮膚,以及鼻子上幾點不明顯的淺褐色雀斑。
唯一的區別是,現代的她是黑髮,這具身體是紅髮。
——確切地說,是薑黃色。
只是某些光線下,會呈現出浮艷的紅色。
薄莉大概知道,這具身體為什麼要女扮男裝了。
紅髮人,尤其是紅髮女性,一直飽受歧視。
契訶夫的小說里,甚至明確寫到,「紅髮女人狡猾,虛偽,惡毒,陰險」。
儘管這句話的諷刺意味居多,但確實證明了當時對紅髮女性存在諸多偏見。
薄莉始終不知道,原主的母親為什麼要把原主打扮成男孩。
但她願意相信,這是一種保護,而非重男輕女。
之前買的裙子都被鋪在床上。
薄莉順手拿起一條印花裙子,換在身上。
她的頭髮很短,還沒到耳朵,但換上裙子後並不顯得違和,反而顯出幾分利落的野性。
戴上粗呢女帽,在下巴綁上系帶,薄莉覺得就算自己現在走出去,也不會有人發現,她是住在這裏的「克萊蒙先生」。
這個時代,不是沒有女性公開穿男裝,但都是在劇院或馬戲團表演的藝人,上不了台面。
真正的淑女是不會穿褲子的。
對她們來說,褲子僅存在於裙底之下,是絕對的私隱與禁忌。
穿褲子,就好比當眾裸-露大腿,只有跳康康舞的女郎才會把自己襯褲露出來。
觀眾愛看男裝麗人的表演,也是因為如此。
台上的女性,自以為衣冠整齊,成為了女性化的紳士。
實際上,在台下觀眾的眼裏,她早已是不着-寸-縷。
可惜埃里克不在這裏,不然她真的很想試探一下他對女裝的態度。
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她是女孩,並沒有看過她穿女裝的樣子。
也許,她的吻對他的作用微乎其微,就是因為她沒有換上女裝?
薄莉恨自己看完《歌劇魅影》的小說後,沒有把這本書緩存下來,而是順手刪掉了。
不然這時,她可以拿個筆記本,一邊看一邊整理原著的細節,最好順手寫個攻略出來,以防某天記岔了某個細節,不幸死在埃里克的手上。
不對。
誰說沒有原著,就不能寫攻略呢?
薄莉不知道自己要在這裏待多久。現在,她還記得原著的細節,但是一年、兩年、五年十年後呢?
誰知道那時候她還能不能記住?
想到這裏,她立即拉開客房書桌的抽屜,翻到一個空白筆記本,用鋼筆寫了起來。
她不擔心埃里克能看懂——他再聰明,會的語言再多,也不可能看懂簡體字。
簡體字的來源複雜,儘管現在已經有了雛形,但距離現代的簡體字,還缺乏上百年的演變與革新。
除非他再找一個華人,一個字一個字給他解讀,否則靠自己讀懂的概率為零。
薄莉先是寫下了原著的劇情梗概,又標註了原著跟音樂劇、恐怖片的劇情差異,最後告誡自己:
如果他要殺你,化解危機的最好辦法是,親吻、擁抱,以及任何肢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