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時候,哈迪靠打遊戲賺錢生活。
那時候社會大環境不好,能賺點錢的工作,都死累死累的。
遠不如玩遊戲賺錢來得輕鬆。
而且玩遊戲賺錢,不用看老闆臉色,不用看甲方那高高在上的臉孔,也不需要處理複雜的公司人際關係,多愜意。
唯一的缺點就是:把遊戲當作工作後,會喪失很多樂趣。
別人在研究戰士職業技能怎麼搭配更厲害,pk更爽快時,哈迪在研究戰士的技能如何搭配,可以做到低消耗做任務刷怪,少修幾次板甲。
別人研究魔法基礎理論,以求理解魔法的本質,讓魔法變得更強大。
而哈迪則在研究哪些魔法即容易學,又有不錯的殺傷力,還不需要消耗施法材料,省錢。
總之,當時哈迪的魔法劍士就是純粹的刷怪工具人,公會戰工具人。
要說遊戲體驗嘛,也是有的,每當公會戰的時候,總能大賺一筆。
畢竟他戰鬥經驗比較豐富,雖然技能和魔法搭配不太適合pk,可又不是沒有攻擊力。
他以傭兵的身份加入工會戰,每次都能陰死兩三個敵對工會的精英,因此總是可以拿到一大筆獎金。
不過工會戰發生的次數比較少,畢竟死亡是會掉經驗,以及會『壞』裝備的,一場工會戰打下來,無論輸贏,雙方都是損失極大。
兩個玩家工會,如果沒有特別大的仇恨,也不會隨意全面開戰。
所以做任務刷怪,才是哈迪這種打金戰士的日常。
現在重生了,而且天胡開局。
那自然得換個活法。
夢魘騎士,和魔法戰士一樣,都是複合職業,但職業強度,卻是天差地別。
最簡單的對比,一個是騎馬的,自帶座騎;另一個是走路的。
便知道這兩個職業在底子上,就已經拉開了距離。
更別說之後的成長曲線了。
而且哈迪家賊有錢。
有時候,錢是能轉化成戰鬥力的。
這也算了,哈迪的人脈關係也還賊硬。
與未來的勇者、聖少女相識,一塊長大的髮小。
領主佛吉尼亞六世似乎也挺關照哈迪家的,現在實力極強的前勇者小隊成員,一隻漂亮的魅魔,都自己貼了上來。
沒有比這樣開局更好的了。
再玩不好,那就是菜,怨不了天,也怨不了地。
騎着普通的馱馬,哈迪很快便來到了城裏,轉了一圈後,在城裏唯一的書店,找到兩本魔法基礎理論書籍,用重金買下。
確實是重金。
兩本書花了他三枚金幣。
普通人可花不起這錢。
這也是很多普通人家的孩子,即使有魔法天賦,也很難成為施法者的原因。
他們連書都買不起,更沒有人願意教導,怎麼可能成為施法者。
倒是純粹的物理職業,窮人家的孩子還有些希望轉職。
覺醒了天賦,成為低級職業者後,只要去給貴族賣命,或者成傭兵,混些錢糧,慢慢把身體養好,再經過一段時間鍛煉,也能成為不錯的職業者。
只是這樣的幸運兒,畢竟也只是少數。
哈迪拿着兩本書回到家裏的書房坐下,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
他在遊戲中學習魔法,就是囫圇吞棗,只求個結果,依照着魔法咒語,手勢,或者魔力調動路線,直接施放法術就行了。
突出個簡單幹脆。
但現在看了大半天的魔法理論,他心中很多關於魔法的知識,瞬間就連了起來。
彈彈手指,兩顆火球便飄浮在空中,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