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七貴被林曼卿的霸氣所感染,有那麼一刻,仿佛自己真的成了爺了。
在這一刻,他仿佛永夜中的人看見了黎明的曙光;海上的泅徒抓住了救生艇的船舷。
未來變得明朗起來,生命重新有了非凡的意義。
雖然侯七貴想不出自己能幫李沐塵干點什麼,但哪怕只是當個看門的,或者讓他重操舊業,再去盜墓,他也願意。
要干就干大的,和龍門天關鬼王墓比起來,以前盜的那些墓,簡直就是小孩兒過家家。
當想到這裏的時候,侯七貴便覺得眼前這隻鐲子已經不重要了。
但現在,好像不需要這鐲子來證明了。
侯七貴把鐲子輕輕推到林曼卿面前,說道:「夫人,有您的話,我這輩子都值了。這鐲子,我留着除了吹吹牛,其實也沒什麼用,就送給夫人您吧。」
「送給我?」林曼卿一愣。
「鐲子是從鬼王墓裏帶出來的,也是那天李公子出生入死的見證,送給夫人正合適。而且,我在這行做了這麼久,這麼精美的金鑲玉鐲子還是頭一回見。西京何家村曾經出土過一隻類似的唐代金鑲玉鐲,現藏在西京博物館裏。兩隻相比,無論工藝還是玉質,這隻都要更勝一籌。也只有夫人這樣的絕代佳人,才能配得上如此美物。」
侯七貴一頓夸,夸鐲子的同時,其實更是在夸林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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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也不是完全拍馬屁,的確是真心覺得如此。
林曼卿想了想,還是拒絕了,說:「侯老闆,謝謝您的一番美意,這鐲子我現在不能收。您把它帶出來,是您的緣分,我不可奪人之美。」
侯七貴一陣失落,但也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唐突。
林曼卿今天是代李沐塵來的,收不收侯老闆,最後還是要李沐塵來決定。林曼卿不能越俎代庖,如果她收了這鐲子,那就幫李沐塵沾了因果,將來李沐塵就算不想要侯老闆都不行了。
林曼卿聰慧,她絕不會為了一個鐲子和莫須有的馬屁,就給自己的夫君惹上麻煩。她只是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
侯七貴如果聰明,將來大可以把鐲子送給李沐塵,再由李沐塵送給林曼卿,這就合情合理,也合緣了。
見侯七貴有些尷尬,林曼卿笑着岔開了話題,問道:「侯老闆認不認識四爺?」
「四爺?」侯七貴愣了一下,「夫人說的是王家四爺?」
「嗯,好像叫王百順。」林曼卿說。
「當然認識!」侯七貴說,「王四爺,白五爺,那都是京城頑主圈子的頂尖人物,潘家園做生意的,只要不是新手,那誰不認識?」
「聽說這人也是看上的東西,不買到手不罷休的?」
「說是這麼說,不過這位爺比榮廣傑的女人要好,至少王四爺不會讓人吃虧。他看上的東西,一般都會高價收。」
「那如果賣家再高的價都不賣呢?就像你這鐲子一樣。」
侯七貴一愣,忽然明白過來,驚道:「夫人,您不會是……碰上四爺了吧?」
林曼卿也沒隱瞞,舉起手來,說:「剛才在外邊碰到的,他想買我手上的戒指,開的價錢倒是不低,但這是沐塵送我的訂婚戒,你說我能賣嗎?」
「當然不能賣!」侯七貴斷然道。
林曼卿笑了笑,說:「可他留下話了,不賣給他,我就走不出潘家園。」
「這……」侯七貴皺起了眉頭,「夫人,這事怕是有點難辦。我知道李公子一身本事,什麼都不怕,但李公子的目標是要復興李家。一個大家族,尤其是當年李家那樣的頂級門閥,不是靠武力就能立起來的。李公子初來乍到,除了立威,還要立德,要培養勢力,結交人脈。秦爺再厲害,也只是江湖中人,如今的江湖早已不比當年,一盤散沙。但王百順可不一樣,他是王家的人。王家是京城四大家之一,論財力和勢力的話,那三家都比不上。」
侯七貴頓了頓,似乎在組織自己的語言。
「恕我斗膽妄言,王家雖然沒有當年李家那麼輝煌,但近二十年來,已隱隱成為京城第一,這是事實。李公子在百草堂高調宣佈李家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