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張冠參觀莫斯科的那一天,田協方面也召開了一次小規模的內部會議。
在一天之前,體壇發生了一件大事,游泳中心做出決定,將跳水小王子開除出了國家隊,主要原因就是他擅自使用經紀人。而另一位跳水皇后因為及時懸崖勒馬,僅僅被口頭批評了一下。
擅自使用經紀人,聽起來是一個很奇怪的原因,但這裏面卻透着泳協的堅決,在運動員商業代理權這方面,泳協表現出決不妥協的姿態,哪怕是運用非常激烈而極端的方法。
國內奧運冠軍這一級別的運動員中,自己擁有經紀人還有張冠。槍打出頭鳥這一類的事情是再普遍不過的了,特別是張冠這隻鳥,頭還伸的比較長,不但擁有一個完整的經紀人團隊,而且還連連簽下數筆大的代言和廣告,如果說沒有人眼紅,那才是真正的不正常。
會議室中,曲會長一臉亢奮的說:「我覺得泳協的做法是很正確的,運動員是國家的資產,他們的商業價值使用權本來就應該屬於協會,擅自使用經紀人是對上級的不服從,對於不聽話、不服從上級的運動員,就應該做出處罰。而我們田徑隊中,也有這樣的運動員,而且不但是擅自使用經紀人,還組建了一個經紀人團隊!這筆跳水的那位性質更加的惡劣,更加的嚴重,真的是太不像話了!泳協方面已經給其他協會做出了榜樣,所以我建議,我們協會應該收回運動員的商業價值開發權。」
曲會長雖然沒有點名道姓,但大家都知道曲會長說的人是張冠。
包括會長在內,大家都沒有表示反對,當然也沒有表示贊同,不過大家都知道,泳協的做法的確是讓曲會長找到了依據。參照上級或同級單位的先例為依據進行決策,對於公職人員是一件很保險的事情,做對了的話。功勞是自己的;做錯了的話,主要責任則是別人的。就好像扶人的那位,無論人是不是他撞的,但那句「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判決依據將會作為未來類似事件進行判決的借鑑依據。哪怕是判錯了也可以很乾淨的把責任一推,因為之前已經有過類似的判決,後者只是遵照先例而已。
洛主任是更偏向於張冠的,而且他也希望能夠借着張冠,探索出一條運動員商業化的新道路。但此時他覺得事情變得非常被動。於是洛主任開口說道:「收回張冠的商業價值開發權。我覺得不是很合適。這畢竟是局裏領導的意思,而且領導也親自簽批了,我們總得把領導的指示貫徹落實下去吧。」
「那是上一任領導的指示。」曲主任馬上反駁道:「泳協的處罰決定肯定是請示過局領導的,而局裏沒有反對,說明現任的領導還是尊重泳協的決定。而且我覺得,雖然沒有明文下來,但泳協的處罰覺得從一個側面說明上次的意見,同時也為我們各個協會指明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洛主任微微一皺眉頭,上一任的侯局長在去年十二月的時候就退休了,不過組織上沒有從局裏或者是體育系統里直接提拔人員。而是選擇了在後備幹部體系中的一位同志擔任新的局長。這位新局長不但在上層工作過,還有大量的基層工作經驗,能力十分超群,而他也擔負着下一屆首都奧運會的重任。不過新局長才剛剛就任一個多月,現在應該還梳理手頭上的工作。
人走茶涼這種事情,無論是在體系內外都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若是原來的領導高升,政策應該還是會延續下來,而若是原來的領導退休,結果大家都明白的。曲會長顯然就是抓住了這一點,再向大家施壓。
「但我們在此之前。是和張冠的經紀人團隊有過簽約的,如果收回張冠的商業開發權的話,他的經紀人團隊可以走法律途徑,從法律角度來說。我們並不佔主動。這種違約的事情,對協會的形象肯定是有很大影響的。」洛主任開口說道。
曲會長顯然早已經準備好了答案,他開口說道:「我們只是向張冠提出要求收回商業開發權,他會主動答應我們的,這樣就不算是違約了,也就不牽扯到法律的問題。」
「張冠怎麼可能會答應!」洛主任表現出一幅「你想多了」的表情。但隨後他馬上意識到,曲會長是話裏有話。
果然,只見曲會長開口說道:「如果張冠不答應的話,我們可以對他進行處罰,比如禁賽一段時間,或者參照泳協,不保留他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