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明天就去三司問一聲。」
可能後人有點兒不懂,認為宋朝官制是為了加強皇權。實際這樣說,還真錯了。宋朝官制那麼坑,非是為了專權集權,而是為了分權,這個權也包括皇權。
正是因為這個分權,至少在北宋早中期罕有真正的權臣出現,包括丁謂、呂夷簡、韓琦與王安石,宋英宗搞濮儀一直沒有成功。
所以才有了這番對話。
它也是整個變法的縮影,那就是趙頊雖是裁決者,但不是定策者。制訂國家政策乃是兩府的事,然後上書趙頊,趙頊裁定同意與否。
現在王巨扮演着定策者的角色,策已定,那麼就要到趙頊決,也到了趙頊大力支持的時候!
「不過……」
「陛下,想執行齊商稅是很想,但可以一步步來,第一步是簡化各州縣的場務與商稅。陛下,臣問一句,對國家貢獻最大的群體是誰?」
對宋朝貢獻最大的非是一等戶,他們的傷害作用遠大於貢獻作用。比如商稅,有幾個一等戶豪強規規矩矩地交納商稅,還有耕地,有幾個豪強認真的交納了兩稅,相反的,大肆隱田隱丁。
除了豪強,還有一個比較可惡的群體,寺觀!包括少林寺,那些武僧的做法,有些真的太醜陋了。
因此對宋朝貢獻最大的群體乃是二等到五等戶,他們才是納稅服役的主體力量。
至於六等以下戶,人家連飯都吃不上了,何來的貢獻,不過就是這樣,一些苛刻的州縣仍讓他們納稅服役。
但這個主體還是二到五等戶,特別是中間的三四等戶。
這個三四等戶不僅是指農民。還包括市坊戶,也就是城市戶口,工人、商人、服務行業……
所以王巨提議朝廷先下一詔。整頓場務,將不必要的場務一一取締。節約國家胥吏的支出,同時明文規訂,任何商貨只能征納一道往稅,一州之內只能征納一道過稅,一路之內只能征納兩道過稅,全國之境,只能征納三道過稅但不得超過三道過稅。各商人憑藉朱鈔做證明,如數交納商稅後。任何場務只有核實之權,但不得用任何形式勒索、扣壓商人的貨物。
如果違反者,商人可以向官府訴訟,相關的胥吏也必須嚴懲不怠。
趙頊聽後額了額首。
無他,一是李老漢的遭遇,正是李老漢的遭遇,才讓王巨憤怒地出手。
二是王巨以前就執行過類似的政策,並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將他的政策搬抄過來,朝廷就可以引用執行了。
這條策略如果在全國執行,對那些中小商人無疑是一個福音。
然後是第二道詔令。任何人經營商貿,包括官戶在內,都必須交納商稅。否則嚴懲不怠。
但在這裏要注意的是與前面對胥吏嚴懲不怠則不同,那個在第一道詔令里就明文規訂如何嚴懲不怠,但在這個嚴懲不怠里儘量說得含糊一點,以免引起更大的反彈。
先讓大家適應了,也因為含糊不清,會引起一些糾紛,然後再順水推舟地推出如何嚴懲。那麼慢慢地,全國之內,就能接近地實行齊商稅了。
是接近。不是真正全部執行。
這好比大夫替重病患者治病,有一個方法。用虎狼之藥驅之,再用溫和之藥調養身體。王安石變法就是這麼做的。
還有一種方法,那就是一直使用溫和之藥,慢慢地將病情改善,也就是王巨的齊商稅手段。
沒辦法,它的打擊面太大了。
「王卿,朝廷不准許官員行商啊。」
官員行商會引來什麼後果,都懂的。
可是王巨譏諷地說:「蘇軾公開經營私鹽,呂惠卿用免役法勒索江南大戶替他購買耕地,文公家人放高利貸,富公與王拱辰在洛陽修建豪奢的莊園,比皇宮還要富麗,就連介甫公回到江寧隱居還購買了大量耕田做一個舒適的田舍翁,國家*到這種地步,還談得上什麼不准官員行商?」
「介甫公不同。」
「一個交納稅賦,一個兼併耕田,有何區別?既然國家禁止不了,何不引導之。不過陛下若不放心,可以再補充一道詔書,官員本人不得經營商貿。」
趙頊繼續沉吟。
他現在的心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