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來杯紅酒麼?尊敬的賴倫澤爾大團長。」
阿爾塞斯坐在主位上,指了指桌子上的高腳杯。紅酒的色澤鮮紅而明亮,在燭光的照耀下,就像是夢幻中的寶石海洋。
賴倫澤爾坐了下去,無精打采了抿了一口酒,這才徐徐開口:「甘羅斯男爵的兒子?我想問一下,哦,見鬼,請問你成年了嗎?」
「呃……我今年,大概只有十四歲。」
賴倫澤爾一語戳中阿爾塞斯的痛處。
拖着這具過於年輕的身體,出去泡妞都覺得心虛,而他重生前的二十年以及重生後的十四年都沒有碰過女人,這種感受可真是讓人抑鬱。
「可是,賴倫澤爾閣下,在傭兵的準則里,你們可以為任何人賣命,只要有錢,不是麼?難道我看上去像一個窮光蛋?」
桌上擺的彩色已經是這家酒店最名貴的了,可阿爾塞斯一樣都沒有動,賴倫澤爾也不好暴露吃相,這種飯局從來不是為了吃飯而來的。
賴倫澤爾搖頭:「這不是窮不窮的問題,僱傭兵的費用不是你能想像的,孩子,我想我們沒有必要在這裏浪費時間了。史塔克,我們走吧。」
他甚至一句話都不想多說了,賴倫澤爾站了起來,在侍者史塔克的攙扶下,意欲離去。
「我知道,你們現在的要價大概是每月一萬金幣,我說的對吧,賴倫澤爾閣下?」
民團僱傭兵的費用不是按任務算的,而是按時間算的,畢竟一場戰爭持續幾年甚至十幾年數十年都有可能,如果按任務算,這群僱傭兵肯定要虧死。
可每月一萬金幣,已經不是一個小數目了,要知道,三個金幣就能讓一戶普通的市民家庭生活一年,普通市民平時的花銷,都是按銅板計算的。
這個小毛頭,說出「一萬金幣」這個美妙輝煌的詞語時,居然沒有半點認真和鄭重的樣子,賴倫澤爾遲疑了一下,終於坐回了座位。
他心裏的底價,其實只要八千金幣就可以。畢竟現在民團傭兵的生意已經十分難做了。
「你有一萬金幣?」
阿爾塞斯嘴角上翹,露出了他那標準的陽光微笑:「尊敬的賴倫澤爾閣下,一萬金幣,對我來說,可並不是什麼大數目。我只想知道,你有沒有把握勝過盧修斯男爵,據說他有兩千精兵。」
「哈哈,偉大兵團的戰鬥編制一共有三千一百五十二人,個頂個的精兵強將,想要我們出兵的話,你得先給個五千金幣的定金才可以。」
說起他的傭兵團,賴倫澤爾還是十分自信的。
可阿爾塞斯接下來的話又在賴倫澤爾的心中潑了盆涼水:「金幣嘛,其實我現在是沒有的。」
「小鬼,你誆我!」賴倫澤爾使勁一拍桌子,他身前的高腳杯應聲而碎。與此同時,賴倫澤爾身邊的衛兵們也紛紛拿起了長劍,指向阿爾塞斯。
阿爾塞斯面不改色,他打了個響指,一個用油布抱着的巨大包裹就被蘭斯洛特擺在了桌上,甚至壓住了幾盤烤肉。
隨後,蘭斯洛特打開包裹,露出了三套深灰色的鎧甲,這鎧甲上雕刻着鏤空花紋,肩膀處還有一點突出的羽翼裝飾,在燭光的照耀下,閃動着質感渾厚的光澤。看到這三套盔甲,賴倫澤爾雙眼一亮,他戀戀不捨的挪開目光,抬起頭來,看向阿爾塞斯:「這東西,你還有多少?」
「賣了一套,三千金幣,這個地方的人好像不怎麼識貨呢。」阿爾塞斯並沒有直接回答賴倫澤爾的問題,如果告訴他就這三套了,說不準直接在這間酒館裏,賴倫澤爾就會無聲無息的做掉自己,如果說還有很多,這傢伙更是可能會打自己的主意。
所以在這場會面前,阿爾塞斯就已經定好了基調。
裝神秘。
有時候信息不透明,本身就是一種威懾力。
「不,我不想要你的金幣了,如果你可以把這三套鎧甲都給我的話,我可以出兵……兩個月!」
「成交。」
阿爾塞斯一錘定音。
甘羅斯堡。
圍城已經進行了六天。
這六天來,甘羅斯堡外的小鎮居民們除了家裏青壯被徵召為男爵戰鬥外,並沒有什麼其他影響。
圍城,圍的是城堡。
作
第十三章對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