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楚天齊與那個六指鬥嘴,就在六指用手機確認首長是否到來的消息時,曲剛卻急的如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
在四月一日下午發生百貨大樓烏龍事件後,曲剛和楚天齊一同回到單位。在食堂簡單吃了一口飯,他就回到辦公室,梳理着安保方案。在梳理過程中,一旦遇到丁點疑問,他就馬上向相關負責下屬求證,求證是否已經完成相關工作,求證相關工作是否做的完全到位。在將近十點多的時候,他又離開單位,帶着幾個人,直接到一些重要的場所或路段進行檢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在檢查的整個過程中,幾乎所有的應注意點都沒發現任何異常,但在進城的路邊卻發現了問題。只見本來乾燥不堪的路肩上,卻濕了很大一片,而且還散發着濃重的臭味。怎麼回事?有壞人破壞?還是有什麼突發狀況?仔細一分辨,像是排污管道出了問題。
這些設施故障,平時和曲剛沒什麼關係,根本不屬於公安局負責範圍。可明天首長就可能來到,而且這裏是計劃好的必經路段,一旦讓首長看到這種狀況或是聞到難聞味道,甚至要是因此路面塌陷,影響交通,那縣裏眾多領導都脫不了干係。自己這個負責安保的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因此必須不能視而不見,必須要管。
怎麼管?這畢竟不是自己日常業務範圍,畢竟沒有這方面的人員和設施。那就找相關部門,找這些部門的領導。迎接首長,那是全縣的大事,是政治任務,誰敢懈怠?反正曲剛是這麼想的。
先給交通局長打電話,電話一接通,曲剛說了現場情況。
本來還在客套的交通局長,一聽是這個事,再一核對事發地點,馬上把球踢開了:「老曲呀,那個地段屬於許源鎮範圍,是市政範疇,歸城建局。本來我們有這方面的人員和設施,可卻不能藉機擴占職權範圍,這是為官大忌,何況交通、市政本來就有這方面積怨,你還是找城建吧。」不等回話,交通局長直接掛了電話。
城建就城建,曲剛便打了城建局長電話。城建局長也很客氣,說是向市政處核實,讓曲剛等電話。過了十多分鐘,電話來了,卻不是城建局長,而是換成了市政處處長。說是處長,其實就是城建局下屬的一個股長。城建處長說,那個地段剛好出了城區範圍,理應屬於交通局管,還說交通局是推卸責任,是欺負人。說完便也掛了電話。
「都他娘的踢皮球,推卸責任。」罵過後,曲剛又給交通局長打電話。交通局長就是一頓抱屈,在電話中跟曲剛講起了權責管理範圍,總之意思就是不歸交通局管。
既然交通局說的這麼肯定,那就再找城建局長。城建局長這次更直接,在電話中直接罵了交通局長,說那老小子總是欺負他,言語中還在譴責曲剛分不清事非,在助紂為虐。罵過後,直接掛了電話。
「媽的,什麼東西?倒成了老子多管閒事了?不過,那也得管。」再次自語後,曲剛又找交通局長。電話通着,可對方就是不接。那就再給城建局長打,城建局長手機響了幾下,一下子關了機。
難道他們就不怕出事,就不怕明天丟了烏紗帽?曲剛很是納悶。仔細一想,他明白了。這兩個局長正是因為怕丟烏紗帽,才在此刻不想處理存在爭議區域的事,才想着逼對方解決,萬一解決不力,那就是誰出手誰遭殃。
曲剛還想明白了一點,自己這個副局長,在人家這些實權局長眼裏,根本就不算一碟菜。尤其自從牛斌對自己冷淡後,這些人還唯恐躲自己不及,焉能給自己面子?如果要是楚天齊的副處實權局長,他們肯定不敢如此慢待。
找楚局?不行,那也顯得自己太無能了。思來想去,還是給「明白人」打電話。如果管用的話,更好,如果不管用,也有人證明自己盡了告知義務。
在接到曲剛電話的時候,「明白人」明顯透着不樂意,但聽到是關係首長視察的事,馬上表態立即處理。縣長大秘的力度就是不一樣,不一會兒,交通和城建局長都來了,還帶來了施工人員和設備。曲剛暗氣暗憋,沒有理這些人,便離開了現場,奔向了下一巡查地點。
在巡查過程中,曲剛還是邊巡查,邊隨時給下屬打電話,核實相關事情。他本人不停的奔忙,手機也不時通着話。在零點左右的時候,手機兩塊電池耗完,終於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