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人、盟友、敵人。
人,非人。
我,非我。
人類的歷史就是如何區分我們和他們的歷史。從最原始的血統,相同血統的是我們,不同血統是他們。到自然神、多神教,崇拜相同圖騰、神靈的是我們,不信的是他們。到分封,同一階層的是我們,不同階層的是他們。再到地區、性別、年齡、意識形態等等各種手段大家都在區分我們和他們。
我們就可以互相信任,用相同的契約規定。他們就是不可信任的,就可能是敵人。
其實說到底還是信任成本的問題,大家有一套共識,就可以更容易地合作,因為有全套的簽約、履約、毀約的遊戲規則。人從小到大就在這裏生活,熟悉這套遊戲,一旦離開之後,就很容易無所適從,手足無措。
我們就是遵守相同規則的存在,可以合作。而他們是另一套規則,就很難合作。
這就叫做沉默成本,學習了幾十年的規則。
如果在東方的規則中,一個人毀約了,別人可以罵他不仁不義,不忠不孝。可如果是在其他地方,這麼罵根本沒用,因為規則不一樣,約束他們的東西完全不同。
如果是信仰上帝的,就要罵異端、異教徒。如果是資本主義,那就要罵通俄。總之都是有不一樣的監督方式。
每個文明都不一樣。某些人認為自己在自己的文明中被約束了,不自由,只要換一個文明一切就會好起來。但事實上都一樣,每個文明都有規則,住久了自然會了解。
因為自己人就是要有自己人的規矩,就是有一套合約,就是有監督大家履約的約束力,和對毀約的懲罰。有人覺得約束力和懲罰是不自由,並且說在其他文明根本沒有約束力,沒有懲罰,每個人都是克己的,都是自己約束自己的,都是誠信的、平和的、善良的、優雅的
但事實是每個文明都有約束力和懲罰,沒有的話,文明早就散了。只靠自我約束去履約,那完全是想多了。
只是每個文明的約束和懲罰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不代表沒有。
當年摩西出埃及之後,帶着族人不斷繞圈,尋找新的居住地點,並且寫下十誡,其實就是族法族規,就是約束和懲罰。
還有最早的法典,漢謨拉比法典,都是被西方人奉為圭臬的存在。如果不需要約束和懲罰,他們追捧自己完全用不上的十誡和法典,豈不是腦子有病?事實就是,他們非常需要約束和懲罰,非常推崇法治。
不管什麼時代,都有這樣的需求。
到了末日,人類一樣也需要區分什麼是我們自己人,什麼是他們。噬極獸顯然是他們,人工智能同樣也是他們。
人類有深深的危機感,就是擔心我們被他們取代。因為一旦被取代了,我們的規則就失敗了,就沒有話語權了,只能他們說什麼是什麼。
當然對於某些買辦來說,這是最好的情況,因為通過翻譯他們的規則,買辦就可以掌握一定的話語權。
不過想要消滅一個文明是很難的,因為每個文明都有內生的需求。除非一個文明可以徹底覆蓋另一個文明,把文明徹底吸收掉,把他們變成我們。但這需要很多的資源,可不是輕易做到的。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把文明徹底消滅。但這也不容易,因為敵人越強,我們就會越團結。要消滅的話,付出的代價很大。
所以文明吞噬最好的辦法就是一個高效的包容文明遇到低效的文明,低效的自發地學習高效文明,久而久之低效的文明就容納進了高效的包容文明。
現在,燈塔的人畏懼ash,擔心人工智能會取代人類,就目前來看,人類全力才能控制一座燈塔,而ash一個人就可以控制十二座要塞,實力高低一目了然。
幾萬人類都比不上一個ash。
「人工智能完全不符合人類的倫理。」有上民提出了問題:「光影之主會懲罰我們的。」
白月魁和摩根都是從舊時代走過來的,當年人類禁止人工智能的理由也差不多,不外乎道德倫理,法條不健全罷了。
這本身就是人類保護自己的手段,是我們和他們的邊界,肯定不能包含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