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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頭天上

    可以說,這頭鹿非常容易被人發現,因為它的正被一支箭釘在樹上,由於正中咽喉,所以它現在唯一發出的聲音就只有滴血聲了。

    「誰去割肉?」正在保持射箭姿勢的肖員說道,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是他射的一樣。

    「我去!」倒不是我捨己為人,而是這都多少天沒吃肉了,這群人沒一個當過獵戶,就算打過些野味,也不過是囫圇吞棗,哪懂得哪塊好吃。

    「除了鹿筋、鹿茸外,割幾塊腱子肉過過嘴癮就好了,這些東西前面多得是。」肖員說道。

    「我打了六年的獵了,中午的時候嘴巴開個好葷還是沒問題的。」我嘴上回應着,手上幾乎將解皮小刀玩出了花,飛快地將鹿筋根根挑出,另一隻手不斷地在死鹿上摸索,在他們反映過來時,我就已經把七、八塊肉割了下來。

    「周至有一手啊。」李豆驚嘆道。

    「小花樣,熟能生巧,熟能生巧。」我把割下來的東西,在附近的一個小溪中洗淨。

    「小心!」一直不說話的冷石斤大喊道,我旁邊的樹林中突然撲出一隻豹不豹、狼不狼的野獸,它的偷襲可謂出奇不意,肖員他們光顧着閒聊了,竟然沒有注意到!

    不過還是太慢了,它撲過來的速度雖然在普通人看來也許是飛快的,但我早有防備——有水源的地方自然有野獸,我雖然是在洗肉,卻至少有一半的心思,都放在了旁邊的樹林,所以一剎那便反映了過來,剩下的這點時間,我可以干很多事了……

    那隻被稱為豹狼的野獸,直接在空中,變成了兩截,頭顱上的鬍子在與身體分離事,還驚恐地抽動了一下,剩下的身體掉了下來,動也不動,從脖頸光滑的斷裂口中,不斷地流出血來。

    老實說,這頭豹狼也有四、五十年的修為,如果是在森林那,至少也是一方霸主,以前的我也要與它纏鬥一番才能取勝,但現在也不過只是一刀的功夫罷了。


    估計站着給它咬頭,都咬不破這道服附帶的連衣帽!

    「這野獸的皮好像不錯,我在琢磨着要不要?」我這麼說道。

    「要,當然要,做成豹紋衣服,嘿嘿嘿……」薛設煙奸笑道,用腳趾想,都能想到他現在在想些什麼。」

    「這裏都是男的,你不要妄想了。」汪播冷冷地說道,斷絕了薛設煙美好的幻想。

    我的刀把裹的都是舒適的柔棉布,那張並不太適用的豹皮估計也就只能賣給成衣鋪了,這種裝飾也不太流行,大概只能便宜賣了。

    那些野獸在我們眼中都弱得可憐,每個人對付個十幾個,都不太費勁,可偏偏還十分逗比——會不會是是因為這裏靈氣充裕,所以那些很快就擁有幾十年修為的年輕野獸們還不怕人?它們經常喜歡獨來獨往地跳出來襲擊,不去砍了剝皮吃肉簡直是最大的浪費。

    「不要很多人去砍一隻野獸,一不小心砍壞了皮就賣不出去了,到時誰也分不到靈石了!用利器的只打脖頸就行了!」肖員見到一頭皮上有兩三處正在冒血的口子,名為熊鹿的野獸的死屍,皺了皺眉。

    聽到這麼一句,其他人自動自覺地把隊形分散了開來以便單個作戰,每打到一頭野獸便請我來剝皮。

    沒有缺口的光滑皮毛處理起來總是格外的輕鬆,而且負責剝皮的我還能額外多分上一份錢,所以效率也特別的快。

    大家都有得賺的命令總是特別容易執行,肖員作為將門子弟,這點小手段還是有的,

    有一句諺語,戰爭是一種交流方式,通俗點的是最熟悉豬的永遠是屠夫。在對這些生物「親切」地交流一番後,也算是有了一定了解,逐漸感到這些野獸很不正常——這些野獸的怪異得實在是有些不可思議,我甚至懷疑,這裏的野獸是不是大多是一群偽裝得很好的傀儡,因為除了鹿或兔子之類的食草動物,其他的獵食者簡直不知道恐懼與死亡是為何我,面對比自己強的生物不會逃跑,在孜然一身的情況下還要冒死衝鋒……

    就連百獸之王虎爺在面對戰勝不了的敵人時也會扭扭屁股跑了,它們為什麼要那麼拼命呢?不要告訴我是因為愛情……我又沒搶它配偶。

    而這裏的環境雖然與一個深秋時的森林並無二般,但只要細心觀察,還是可以發現略有不同——雖然已經是進入了深秋,但這裏卻有着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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