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剛坐落,楊少聰借着朦朧的燈光,看見了「癩蛤蟆」的身影,他正和四個隨從,在一群「陪酒女」的簇擁下,大杯大杯地灌酒。
楊少聰用手一指不遠處的一張大酒桌,附在他的耳邊說道:「方公子!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啊!前面一群花蝴蝶圍着的那矮胖子,就是癩蛤蟆!」
方磊聽得,精神為之一振,側目瞥之,但見「癩蛤蟆」正坐在桌旁酗酒,長得肥頭大耳,滿臉橫肉,肚子鼓鼓脹朕,活脫脫的就象一隻癩蛤蟆。
他忙小聲地說道:「楊公子!這裏烏煙瘴氣的,根本就不是咱們待的地方,外面等他吧?我真不相信他們一個晚上都不出來!」
說時,掏出五兩銀子塞給正在寫菜單的老闆娘,站起身便走了出去,老闆娘望着兩個公子的背影,眼睛迷成了一條縫,干手淨腳,白賺了五兩銀子,這麼好的生意,去那裏找啊!
來到門口,兩人找了個隱蔽處,便坐了下來,楊少聰一時興起,小聲地說道:「方公子!你不知道,這個癩蛤蟆,不但人長得似,他還有過一段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笑話呢!」
「癩蛤蟆」名叫吳子元,是上埠縣街口鎮人,孩提時和另一家姓王的人是鄰居,兩家人都在街上開店鋪做生意。
這姓王家有一個女孩叫王月仙,比吳子元小兩歲,她長得十分漂亮,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眸似秋水,櫻桃小口,齒若編貝,特別是那兩隻小酒窩,笑起來十分迷人。
鄰家的孩子,那有不在一起玩之理?吳子元雖然長得胖乎乎的,人也比同齡的孩子矮半截,但有的是力氣,經常爬在地上,駝着王月仙玩騎馬,令她十分開心,那銀鈴般的笑聲,不時從她的口中傳出來。
吳子元八歲那年,被送到鎮上的私塾去讀書,和王月仙一起上學放學,是一對很玩得來的男女小夥伴,半路上,兩人經常在一起玩過家家,吳子元裝新郎,王月仙裝新娘,兩人還手牽着手,進洞房呢?
只可惜好境不長,吳子元十五歲那年,家裏的生意由於經營不善而一落千丈,最後連本錢也蝕光了,只得全家搬回鄉下種田,而王月仙一家,還繼續在鎮上做生意呢!
吳子元二十歲那年,王月仙也是十八個年頭,她已經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艷若桃花,就象一個剛從天上下凡的仙女,令人刮目相看。
而他,長大而不長高,胖墩墩的一身肥肉,樣貌醜陋,但他沒有一點自知之明,以為王月仙還對他一往情深,找了個媒人去提親,結果被王月仙的母親擋在門外,一口回絕,還譏諷地說道:「哼!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貨色!」
媒人剛出門,吳子元就開始在發着白日夢,幻想着王月仙的家人收下彩禮後,他就可以擇個良辰吉日,抱得美人歸,然後雙宿雙棲,生男育女,繼承吳家香火。
誰知他的美夢被現實砸得粉碎,當媒人把王家的話原封不動地告訴他時,直氣得怒火中燒,渾身發抖,決定上山入伙為寇,讓賊大當家帶人到鎮上為他搶親,結果又被拒絕,答應他如果肯留在山寨好好干,幫他從長計議。
這一拖就是大半年,後來一打聽,王月仙早已貴為人婦,他把一切的怨恨都歸根在大當家的身上,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糾集了幾個貼身兄弟,把大當家給做了。
自從做了大當家後,他變得更加奸詐狡猾,兇殘成性,作惡多端,終於激怒了知縣,行文各鎮緝捕房,集中所有捕快,攻破山寨,剿殺賊匪,但卻被他和幾個心腹逃過了一劫,流竄到三興鎮後,糾集了一些地痞惡棍,又拉起了山頭,繼續為非作歹。
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清溪鎮一事,把他的膽子也嚇破了,毀了經營五六年的賊窩,轉入地下蟄伏,等風聲過後,東山再起。
但是,一向貪杯貪色的賊人,如何能改得了本性?隱藏幾天後,見得風平浪靜,他又冒頭了,直到這時,他還不知道鵝公嶺山寨的賊人,已被盡數誅殺,只知道他們也藏匿了起來,消息閉塞,無疑加快了他們的滅亡,他的行蹤,早已被方磊和楊少聰盯上了。
方磊聽了楊少聰的敘述,譏諷地說道:「俗話說得好!人貴有自知之明,這個狗賊,由於得不到自己喜歡的女人,便心裏變態,走向極端,成了十惡不赦的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