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不過當艾瑪從韓冬手中接過那本和20吋相片差不多大小,只有一支香煙豎起來那麼厚的書籍時,她的雙手還是不由自主地往下沉了一下,「哇噢,的確很重!」
「這是什麼,聖經?」伊凡厚着臉皮湊上去看了一眼,隨即就皺起了眉頭,「這簡直沒有道理,我的意思是,剛剛把咱們追得屁滾尿流的傢伙明顯是個有錢有勢的傢伙——考慮到它擁有這麼多手下,同時還能住起這麼大的宮殿——那麼,像它這樣的大人物,不是應該帶上一大堆財寶陪葬麼,至少也應該有一箱金幣什麼的,可這些算什麼,一把破斧頭,一頂頭環,再加上這麼一本破書?
「相對而言,我覺得此行的收穫已經不算小了——特別是考慮到咱們還活着這個事實——而且,它可不是『一本破書』那麼簡單!」當艾瑪小心翼翼地將那本蒙滿浮塵和蛛網的書籍放到石桌上時,每個人都清楚地聽到了金屬敲擊石板時發出的清脆悅耳的聲音,等她掏出手帕,在它表面用力擦拭了幾下之後,忽然有一縷金黃色的反光冒了出來,「猜猜它是用什麼製成的,先生們?」
「上帝!」伊凡吃驚地叫了起來:「黃金?」
艾瑪點點頭,「至少封面是。」
「假如真是這樣,那麼,它的封面長約50cm,寬約40cm,厚度為1cm左右,上下封面加上書脊的重量再乘以黃金的比重……」喬恩斯快速心算了一下,並立刻瞪大了眼睛,「參照當前的黃金現貨價格,光它的封面就值……30萬,美元!」
伊凡情不自禁地吹了個口哨,「我收回剛才的話。」
「實際上,它的價值還遠不止於此。」艾瑪翻開厚重的封面,用手指輕輕捻了捻扉頁,「和我預想的一樣,這是真正的羊皮紙,而且是最上等的犢皮紙,而它們至少有……200多頁,在中世紀,這可是真正的土豪才能擁有的巨額財產,它起碼也能抵得上一座城堡!」
伊凡有點不敢相信,「你認真的,羊皮怎麼可能比黃金還貴重?」
「假如你了解它們的製造工序是何等繁複的話,恐怕你就不會這麼想了。」艾瑪低下頭,仔細地分辨着扉頁上的字跡,「事實上,雖然早在12-13世紀,歐洲人就從阿拉伯人那裏學到了中國人教給他們卻被他們保密了300多年的造紙技術,但直到18世紀末,人們還是習慣把最重要的文獻寫在羊皮紙上,包括美國1776年《獨立宣言》、1789年《憲法》、1791年《權力法案》這三大奠定合眾國政治基礎的歷史文獻,所以毫不誇張地說,美國的歷史就是書寫在羊皮紙上的。」
伊凡似懂非懂地點點頭,「所以,這東西很值錢!」
「應該說它是一件無價之寶!」艾瑪很嚴肅地糾正了他的說法,「看上面這些優美的文字和精緻的繪圖,要知道,中世紀可沒有修正液,稍微出一點差錯,這本書就算毀了,所以它需要由至少一位書法家、一位畫家的分工合作,或是二者兼具的藝術家,經過長達幾年甚至十幾年夜以繼日的認真工作才能完成,而且它使用的也不是普通的墨水,它看起來像是……上帝!」
被她那無比震驚的表情勾起了好奇心,韓冬學着她的樣子把鼻子湊到書頁上嗅了嗅,隱隱能聞到一股腥臭的味道,順着艾瑪的視線看到地上那具開膛破肚的乾屍時,他頓時明白了過來,「它是用人血寫成的?」
看艾瑪沒有否認的意思,再看看石桌上那些酒杯和餐盤中的黑色陳垢,每個人都忍不住皺起了眉頭,喬恩斯有些厭惡地問:「什麼樣的書居然會拿人血當墨水,用來召喚亡靈的黑魔法嗎?」
「看看周圍這些破銅爛鐵和骨頭碴,倒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伊凡漫不在乎地接口道:「管它呢,只要能賣出個好價錢,我才不在乎它是用人血還是人尿寫的!」
漢諾也想搞明白這個問題,「能分辨出上面所記錄的內容麼,女士,或許它能告訴我們那個怪物的真實身份?」
「我儘量試試,畢竟相對於我那可憐的語言學功底而言,這些文字實在是太過於晦澀難懂了。」艾瑪皺着漂亮的眉頭,逐字逐句地琢磨着那些暗褐色的字跡,「嗯……參考封面上的這些精美的蝙蝠狀紋飾,以及扉頁上這段類似於題辭或贈言的文字,我猜這本書應該是一本自傳,再看這兩個單
第76章: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