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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鎮店之寶

    分析完兩邊的心態,高士新接着對蔡梅林說道: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小李自幼生活在山裏,對外面的事情不了解。我和你都算是小李的長輩,如果以大欺小,佔小輩的便宜,以後良心怎麼得安?咱們倆都是半截子入土的人了,掙再多的錢,還能帶進棺材裏去?還不如多提攜提攜年輕人,日後咱們閉了眼,也有個給咱們燒紙的人,不是?」

    一席話,把蔡梅林給說樂了。他指着高士新,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道:「高老頭,我看你是當教授當得魔怔了。干文物這行,講的就是一個眼力,不會撿漏,干文玩還有什麼意思?這些年,你到處坑蒙拐騙,撿那些敗家子的漏,幹得還少了?怎麼,土埋到脖子了,想當好人了?你當好人就自己當去,你又不是拿不出100萬,幹嘛拿我的錢做好人?」

    「什麼叫拿你的錢做好人?我是給你們撮合一樁生意,你感謝我還來不及呢。」高士新反駁道。

    「什麼生意?」蔡梅林道,「我出100萬,結果小李只是把石頭借給我,我也不能轉手。這石頭吃又不能吃,聞着也沒香味,我拿着幹什麼用?」

    「你拿來當鴻寶齋的鎮店之寶,不行?」高士新不慌不忙地說出了他的謎底。

    「鎮店之寶?」蔡梅林眉毛一下子舒展開來,這回算是真心地笑起來了,「不錯不錯,不愧是大教授,這個主意算是出到點子上了。小李,怎麼樣,就照高老頭說的,我借給你100萬去開飯館,不計利息。你呢,把這對大紅袍押在我這裏,我就把它擺到大堂里,馬馬虎虎地可以當個鎮店之寶。你啥時候還我錢,我啥時候還你大紅袍,你看如何?」

    一家文玩店,沒幾件稀世珍品作為鎮店之寶,是顯不出檔次的。鎮店之寶這種東西,一是價值極高,二是店家輕易不會出手,從財務角度來說,是極其浪費流動資金的資產。但擁有鎮店之寶也有好處,那就是能夠吸引到更多前來獵奇的顧客,同時能夠給顧客一種心理暗示,認為這家店的商品都具有這樣的檔次,從而能夠提高商品的售價,對文玩店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鴻寶齋作為渝海市最有名的文玩店之一,當然也有幾件不錯的鎮店之寶,但與李愚拿出來的這對印章相比,就有些遜色了。這倒不是說蔡梅林沒有見過更好的寶貝,實在是這麼貴的東西,他積壓不起,到手之後就要想辦法賣掉,否則手頭就沒有足夠支持運轉的資金了。


    高士新出的主意,相當於讓蔡梅林用100萬元的代價,獲得一件價值幾千萬元的鎮店之寶。這樣資金佔用的問題就不存在了,而對於顧客來說,誰會關心這對印章是店裏自有的,還是從別人那裏借來的。

    事實上,從收藏家那裏借藏品來裝點門面的情況,在文玩界並不罕見。但借這些藏品是要付出代價的,借一件價值幾千萬的藏品,一年怎麼也得給對方付上幾十萬的租金。現在蔡梅林只是借了100萬元給李愚,卻能夠獲得這對印章來唬人,實在是賺大發了。他聲稱不收李愚的利息,不過是假做慷慨。如果李愚懂行,反過來讓蔡梅林出個幾萬、幾十萬租金,蔡梅林也得接受。

    這樣一個結果,出乎了李愚的預料。雞血石還屬於他,卻能夠通過抵押的方式借到100萬用於藥膳館的開業,這是一個最理想的結果了。至於說把雞血石借給蔡梅林當鎮店之寶,李愚並不介意。反正在自己那裏放着也是無用,能夠幫蔡梅林撐撐場面,又有何不好?

    想到此,李愚點了點頭,道:「那就多謝蔡老闆了。」

    「應該的,應該的,誰讓你是高老頭的學生呢。」蔡梅林得了好處,嘴上還要賣乖,好像給李愚施了多少恩惠一般。

    「切!」高士新不屑地評價了一聲。

    「小李,你把銀行卡拿出來給我看看,我現在就給你轉錢。」蔡梅林說干就干,他也怕夜長夢多,萬一李愚又反悔了呢?

    一說到銀行卡,李愚又傻眼了。他用求助的目光看了看高士新,高士新愣了一下,才想起來,問道:「怎麼,你還是沒有銀行卡?」

    「葛師兄說,辦銀行卡要身份證。」李愚解釋道。

    「嘖……」高士新犯愁了,說道:「總不能100萬也給你付現金吧?那可得好幾十斤重呢。再說,你要開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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