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閃失。」
儘量不至有所閃失,那就是說危險還是有,可能性還很大!沈溪對此非常生氣,倒不是責怪玉娘沒做什麼,玉娘本來就沒有幫他的義務,只是玉娘不提前告之,這讓他少了提前謀劃的時間,同時感覺玉娘不夠真誠。
至於是否劉大夏已經知曉事情,又或者劉大夏吩咐不許玉娘坦然相告,沈溪就不得而知了。
以沈溪對劉大夏這樣忠直老臣的了解,事事都穩字當先,就算知道福建官員故意欺壓良善,也會袖手旁觀,這在弘治十一年鄉試舞弊案中已經體現出來……
當時劉大夏肯出手幫沈溪一把,保住他鄉試解元已實屬不易,身為右都御史兼戶部侍郎的欽差,壓根兒就沒有將案子上報的意思,主要就是因為劉大夏深悉官場的潛規則,一個舞弊案不知道要牽動多少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沈溪很難保證,福建出事後,劉大夏會不會捨棄汀州商會,對沈溪家人的死活不管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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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天子陪女兒到學校拿成績單,統考全年級第一,全區第三,作為家長算是大大地長了回臉,回家後高興之餘弄了頓好吃的,到晚上七點才恢復碼字!
接下來應該還有一章,請大家繼續支持!(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