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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兒,你怎麼來這裏?」沈如初追上去,攔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沈芝媛,明明寒冬臘月,正是嚴寒蝕骨時,她卻穿了一件粉綠色的夾襖,凍得她嘴唇烏紫,混着那紅紅的胭脂,詭異得像飲毛茹血的怪物。
沈芝媛見了沈如初先是慌了神,想避開卻已來不及,也不敢正面與沈如初對視,怎奈沈如初追問得緊,只見她眼神閃躲,嚅囁道:「馬公子請我來的。」
沈如初心下生怒,隱忍着不發:馬文俊果真在這裏!
再看看沈芝媛,更是憤懣,這沈芝媛腦袋被驢踢了吧?也不管馬文俊對她是否真心,她就一頭跳了進來;就算馬文俊對她動了心思,她也該自重拿捏點,這樣才能吊足男人的胃口——瞧瞧她現在這身裝扮,館中的粉頭都比她莊重!
「你趕緊回去,和那馬文俊少來往,他不是什麼好東西!」沈如初開門見山道。
沈芝媛秀眉微蹙,道:「三姐,我的事你就別管了,我有自己的打算,為自己好,更是為大家好!」
沈如初壓住心中的怒火,冷聲道:「你要真是為了大家好,就給我回去。」
沈芝媛不悅道:「我說三姐你怎麼這樣!你吃不到葡萄還說葡萄酸嗎?你自己與文旭行了見不得人的醜事,沒機會嫁給馬公子,現在卻阻止我。你安得什麼心!你就好好看着吧,我會過上好日子。比你們所有人都幸福。」
在她看來,沈如初是因為提前破了身子。怕被馬文俊嫌棄,這才推三阻四不願意嫁到馬家的。
沈如初怒極反笑,道:「很好,你記住自己今天說得話,以後別後悔!」
文旭出來的時候也看到了沈芝媛,沈芝媛揚眉一笑,道:「三姐夫好。」文旭微微皺眉,不置可否地點點頭,算是打招呼。
「走吧。我送你去醫館。」文旭柔聲道。
沈如初點點頭,沈芝媛趁着二人說話的檔口貓着腰溜進了「俏漁府」。
「哪裏有半點姑娘的矜持,簡直……」沈如初無奈道。
文旭道:「恐怕她早就不是什麼姑娘了吧。」
沈如初驚訝地看着文旭,沒想到一向厚道的人竟然說出了這樣不厚道的話,道:「你能看出來?」
文旭無奈地笑了,這丫頭越發伶牙俐齒了,連問出的問題都讓人無法回答,笑道:「馬被一個朋友借走了,我們走着回去。離醫館不遠。」
沈如初見他眼神有點閃躲,以為他是因方才的問題難為情,壓根沒想到馬在短短的時間內被人殘害了。
回到醫館的時候,唐天瑞上來熱情地打招呼。沈如初最先只是禮貌地應對,最後發現唐天瑞問的問題竟然都有文旭有關,什麼文旭多大了。家裏還有什麼人,看着像是軍人出身。可有官職在身,而且他的這些問題很多連沈如初都答不上來。
「謝謝唐三公子的關心。」沈如初笑道。繼續埋頭整理手札,她現在的任務就是將每個坐堂大夫的看病記錄重新謄寫,整理成冊。這個任務誰也不願意做,一來太累,二來吃力不討好,學不到東西。
沈如初卻恰恰相反,她認為這項工作最能學到東西,看那些手札便能知道一個大夫是如何治病下藥的;對有些病症,沈如初心中有自己的看法,並不一味地認同某個大夫的治療方法,自己在心中默默地開出個方子,和其他大開出夫的方子一核對,能夠驗證的方子是否正確,因為同一病症,不同大夫有不同的療法,總有一條相對是最優的。
另外,沈如初用的是自製的鵝毛筆來謄寫,寫起來很快,至少比毛筆寫字的速度快上兩三倍。
唐天瑞討了個沒趣,訕訕地離開了,但是沒多會又轉悠回來了,道:「人說邊疆民風彪悍,水土不養人,這裏的人教化不夠,野蠻成性,又說此地男子粗俗,女子貌丑。」
沈如初停下筆,似笑非笑道:「三公子,我在做事呢,難不成陪你聊天也算工錢?唐小姐,哦,不,現在是宮夫人了,也是這麼交代的?」
唐天瑞哈哈大笑,道:「沈姑娘說話真風趣,能和沈姑娘這樣的人聊天真是一件快事。唐某想說的是,遇見沈姑娘,打消了我初來安陽的疑慮,也讓那些粗鄙的傳聞煙消雲散。安陽雖不富庶,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