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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艱難

    刀快還是槍快,其實每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一筆閣 www.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林曦看來,就是刀快。

    子彈出膛的速度遠比槍快,槍比刀快這個問題看似無可非議,但是事事無絕對,在特定情境下,在特定的距離下,刀就會比槍還要快。

    首先,這麼近的距離下,機槍肯定沒有刀劍來的方便順手。刀除了使用距離近之外,還是一種非常自然的武器,相當於人手的延長。也許一個沒受過訓練的人用手槍急切間會打不中3米內的目標,但是想用刀子切人脖子,絕對不會錯切胸口。

    最適合格鬥的刀講究輕、快、窄,這就像林曦的重生一樣。

    刀是一種十分兇險的武器,因為一旦對手使用刀,說明雙方已經很近了,對方可以在零點幾秒內把刀插進你的心臟。幾乎沒有反應的時間。

    這個不算是個別現象,外國的劫持事件中,劫匪也常常使用刀作為工具。而為了解釋這個現象產生的原因,米國的武器實驗測試了刀槍的攻擊範圍和時間,得出了出刀的極限速度,只需059秒,明顯快於任何槍支。

    所以在特定的距離下,刀就會比槍還要快

    尤其是在近距離、不移動的情況下,射手近乎沒有任何優勢可言。就像米國警方的「21英尺法則」中所述,在沒有拔槍的情況下,未受過特殊訓練的人,面對7米內突然暴起的持刀歹徒,是很難做到開槍反殺的

    而且,從手槍的射擊精度來看,5米射擊還要仔細瞄上一會;在15米外打移動靶,沒接受過嚴格訓練的人也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米國這次試驗分別計算了步槍、手槍在實戰時可能會面對的多種突發可能。簡單的說,就是在大多數近距離作戰的情況下,7米以內,刀是比槍更為有效的武器,一個個熟練的刀客可在7米內快速消滅個持槍。

    當然那些經過嚴格槍械訓練,或是慣用槍的人卻是不服,既然使劍使刀的可以拉近跟他們的距離,難道他們使槍的就那麼傻的待在原地,他們也會後退拉遠距離,利用後退的機會,拔槍,開槍,綽綽有餘。

    其實說到底,21英尺法則也好,正面或背面遇敵也好,「刀槍決」都很難分出個勝負,誰快誰滿也永遠不是絕對的。具體還是要看打鬥的兩個人對武器掌握的情況,臨場應變的能力和反應,還有雙方事態,綜合起來,取武器之長,才能決定你是否能贏下這次對決、

    林曦感覺,他這麼快的速度下,正常來說,這一擊,肯定會立功的,就算擊殺不了,至少也能傷到兩人,然而兩名中忍戰鬥經驗確實豐富,在林曦衝上來時,已經做好後退的打算,所以他們只是後撤一步,便躲過林曦的飛劍,同時變槍為棍,直接向着林曦肋骨橫掃而去,一人向左攻擊,一人向右攻擊,封鎖了林曦的閃躲空間,而且林曦此時是處於急速向前沖的節奏,就算感覺不妥想要後退,也是會特別有難度。甚至強大的慣性下,他根本來不及後退。

    林曦卻並不後退躲閃,他將大多數木屬性罡元轉移到兩側肋骨,同時橫劍轉豎,向下切去,目標正是兩個中忍的手臂。

    之前使用飛劍射擊兩人的時候,林曦就感覺他們實力不弱,居然能擋住他使用全部木屬性罡元發射出的飛劍,他其實已經意料到這次面對面會比較難對付,就是沒想到會這麼棘手,轉眼間林曦就出了兩招了,竟然還未能竟功。

    如果是刺殺行動,這個時候已經可以宣告任務失敗,開始撤退了。

    只是林曦抱定了要將二人斬殺給飛鷹祭旗的態度,豈能輕言放棄,眼見尋常招式效果一般,林曦便立即決定,兵行險招,拼着肋骨受點打擊,也要傷了二人,來佔據上風,反正有木屬性罡元防禦,也不會傷的太重。就是受點傷有木屬性罡元治療也能極快

    就這幾下攻擊,林曦已經判斷出一個中忍的戰鬥力跟他是差不太多的,一對一,他有信心可以斬殺一個,只是對方兩個相互配合的話,他很難斬殺,甚至還有危險。

    一步快步步快,此時林曦還能佔着一點點的優勢就是打了對方一個出其不意,但是明顯對方已經反應過來了,如果不兵行險招的話,一旦等他們徹底緩過來,他突襲所帶來的優勢立即就會沒有,而且還是變成正常的一對二了,同時中忍也有時間取出他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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