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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打賭拍廣告

    《盜墓筆記》將在《東方日報》上連載的消息一傳出,香港報界一片譁然。

    《絕代雙驕》在《東方日報》上連載以來,報紙銷量增長了三成多,如今又將《盜墓筆記》收入囊中,徹底坐穩了香港報刊雜誌日銷量第一的寶座。

    不過大家真正好奇的卻是林夕選擇《東方日報》的原因。

    本來價高者得,《東方日報》財大氣粗,從一眾競爭者中脫穎而出並不奇怪,但這次和《東方日報》一起競爭的還有《明報》。

    雖然《明報》不可能像《東方日報》老闆馬延坤那麼有錢任性,但金鏞的影響力以及報紙自身行業地位放在那裏,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的香港作家放着別家報紙給的高稿酬不要,卻擠破頭的想要在《明報》上開專欄。

    這個和錢沒有太大關係,主要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徵。

    但是林夕偏偏拒絕了《明報》,這其中的緣由很難不讓人生出聯想。

    林夕就是看到了這一點,所以才會和俞錚說出那番話,而且他這話不止說給了俞錚聽,後面也原封不動的告訴了和馬芳蹤一同登門的《明報》副主編董橋。

    這樣的拒絕理由,確實讓金鏞臉上無光,只不過這事確實是《明報》理虧在先,現在也就不能怨對方不給面子。

    在外人看來,林夕縱然有才也不過是個十六歲的少年,而金鏞年紀比林夕的父親林樹都大了不少,之前兩人以前都是平輩論交,所以金鏞還佔了一個長輩的身份。

    要是金鏞因為這麼點小事就翻臉,未免顯得有些氣度不足,而且還有以大欺小的嫌疑。

    關鍵是林夕讓董橋帶回來的話里除了拒絕之外還表露了另外一層意思:大家就這樣扯平了!

    金鏞越琢磨這件事,越覺得林夕此舉大有深意。

    表面上看是林夕拒絕了《明報》,可實際上也為雙方未來合作推平了阻礙。


    往深處說,這其實就是林夕為了以後能和《明報》合作而給自己找的一個台階,文人嘛,說好聽了是風骨,說難聽就矯情,總在乎一個面子問題,不能說第一次被《明報》,第二次還要巴巴地搶着和《明報》合作,推己及人,要是金鏞站在林夕的位置上,估計也不會這麼去做。

    想通這些,金鏞的心情便也平復了下來,只不過以他喜怒不動於色的性格,自然不會把這層情緒表露在臉上。

    這就給《明報》的員工造成了一種錯覺,大家都覺得金鏞對此事還在耿耿於懷,所以這兩天整棟報社大樓里的員工就連說話都是壓低聲音小心翼翼,生怕被逮到什麼錯處引來一頓斥責。

    而董橋這兩天也過得頗為煎熬,十拿九穩的事情就這樣被他給辦砸了,金鏞那邊又一直沒有給出個明確的態度,他的心也就一直這麼懸着。

    這天臨近下班的時候,董橋接到了馬芳蹤打來的電話,邀他晚上一起吃飯。

    一開始董橋是答應下來的,可等得知了這頓飯原來是林樹做東,邀請圈中好友小聚,他頓時就反悔拒絕。

    「我說董橋,你不至於這么小心眼吧?沒錯,《盜墓筆記》這事確實夕仔做得有些讓你為難,但大家在商言商,買賣不成仁義在,何況這次請客的是林樹又不是夕仔,你這樣拿捏身段有意思嗎?」

    馬芳蹤這話半開玩笑半認真,卻把董橋給說急了。

    「馬芳蹤,我當你是好朋友,可你也不能這麼消遣我吧?我知道你和林樹父子關係好,而且《盜墓筆記》這件事上大家各有立場,我也從沒有說過埋怨誰的話吧?你替林樹父子考慮,可為什麼不站在我的立場上想想呢?我好歹是《明報》的副主編,這邊剛被拒絕,轉頭又像個沒事人一樣和你們坐在一起吃吃喝喝,別人看到了會怎麼想?」

    「你說的這個別人,恐怕就是指查先生吧?」

    馬芳蹤很不給面子的拆穿了董橋。

    董橋也不否認,「是又怎樣?查先生是我的老闆,我只要還在《明報》一天,就要對得起他支付給我的薪水。」

    馬芳蹤對這種說法卻不以為然。

    「你要是真想為查先生考慮,那這頓飯你還必須得吃,而且還得吃得越高調約好!」

    董橋一下子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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