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得來的,卻並不妨礙為他所用。他在搶槍之前的幾天裏,對楊永生進行了秘密的盯梢,了解了他的生活規律之後,開始做奪槍的最後準備。
殺死楊永生的當天傍晚,他攔住了一輛出租車,讓司機開車去市區北郊某個地點。那個司機嫌去的地方荒涼僻靜,回來可能拉不着活兒,便不願意去。他就許以重利,「到了之後我多給你一百塊錢還不行嗎」。那司機動了心,於是帶他駛出市區,前往北郊,卻沒想到就此踏上了不歸路。
車到目的地之後,他用一把鋒利的匕首繞到司機胸前,對他心臟部位一頓亂捅,將司機當場殺害,然後就近將司機屍體拋棄到路邊一個荒廢的下水涵道裏面,隨後駕車回往城區,躲在楊永生家小區樓下的門洞裏,等楊永生回家後,在門洞裏對他進行了突襲,將他亂刀捅倒在地,奪槍而逃。
他知道案發後,省城公安部門肯定會全城搜捕自己,雖然自認為不會留下半點破綻,但出於心虛的心理,還是不敢再留在省城,便駕車趕往青陽市。之所以選擇青陽市,有着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從楊永生家出來後不遠處就是駛往青陽市的高速路,便於逃離;另一方面,他曾在青陽待過一段時間,對於青陽較為熟悉。在到達高速路的青陽出口之前,他提前下了車,步行橫穿野地,進入青陽市以後,伺機作案。
他作案也沒有什麼特別複雜的目的,一是想製造出大動靜來,最好弄得整個山南省都被震動,這才顯得自己能力高超;二是想弄一筆錢,畢竟沒有錢就不能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所以最終選擇了搶劫銀行儲戶,並在市南區得手。
後來警方詢問他,說你明明已經掌握了那個女儲戶手裏的車與錢,直接開走搶走就得了唄,幹嗎還要將她殺死。他說,原本就想着殺人立威來着,後來見她敢反抗逃走,很不聽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生了一肚子氣,眼睛也紅了,就舉槍崩了她。
他搶到車錢之後,駕車往青陽市區正南的南河縣逃去,同樣為了干擾警方破案,故意將搶到的寶來車遺棄到路邊樹林裏去,隨後兜了個大圈子,步行到了南河縣,大吃大喝又玩了一個髮廊女之後,躲到了南河縣一零七國道旁邊的一個家庭賓館裏住宿。之所以選擇住在一零七國道邊上,是因為這裏交通發達,便於逃離。
他說,「我覺得警察都是一群吃人飯不辦人事的笨蛋,充其量就是破一些指向性明確的案子,譬如仇殺情殺,而對於我這類胡亂殺人、沒有動機的案子,肯定是破不了的,就算破得了,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追上我的,所以我才敢放心大膽的找地方睡覺。」
就在那天晚上,他被全城搜捕的行動隊員發現了。普通警察自然不是他這個窮凶極惡的退役特種兵的對手,被他用刀用槍先後殺死殺傷兩名警察。隨後他沿着一零七國道往北逃去,最終隱入一條小胡同,經過一番兜圈子後,逃出南河縣,在野地里摸黑往青陽市區逃去。
他覺得,越危險的地方就越安全,要是能偷偷潛回青陽市區里,找個房子住下,住上十天半個月的,絕對不會有問題,畢竟警察全城搜捕只會搜查賓館酒店等休閒住宿場所,絕對不會去居民住戶家裏搜找。等風頭過了,自己再想辦法離開青陽。可要是不找個地方住下呢,警方已經在外面佈下了天羅地網,各交通要道都已經被封鎖,過往人員車輛都要進行檢查,風險自然極大。在此時刻,一動不如一靜。
於是,他潛入市南區以後,在蓮香園小區里租了一套房子,雖然租期很長,但那只是用來麻痹房東用的。他打算是,住上一周兩周的,等風波平息以後,就乘車回到省城靖南,找到那個班花,再奸她一次,然後殺了她解恨出氣。讓他打死也想不到的是,剛剛租住下沒多久,就被段小倩等人上門檢查來了。為了活命,他決定拼死一衝,並先下手為強,瞬間打死打傷四名警察,可卻在逃跑的最後時刻,被一個並不起眼的女警察發難攔下,再之後又被一個高大男子糾纏住,還丟了手槍,更被那男子撿起手槍擊傷,導致最終被警方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