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轉身準備出門,忽然又回頭:「你為什麼一定要我和莎織結婚?」
「因為她愛上了你,就這麼簡單!如果莎織不是那麼愛你,就算她懷了你的孩子,我也一定會殺了你了。」
他嘴裏說出那個「殺」字的時候,臉上露出了明顯的寒意。我知道,只有真正的殺過人的人,才會透露出這種寒意。
「從一開始你就設好了這個圈套,讓我往裏鑽是不是?」
李正堂笑了,意味深長地看着我說:「我說過了,你就是個賭徒,一個天生地冒險家,不是麼?」
「說得不錯,你贏了!」
我丟下這句話,轉身出了門。
我靜靜地坐在酒店的大廳里,思考剛才李正堂說的那些話。
我心裏感到一陣莫名的委屈,總覺得和這個老狐狸的第一次交手輸了。但轉念一樣,又覺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我是誰?一個小人物而已,輸給李正堂這種大人物一點也不奇怪,我要是能贏了他才真是奇怪呢!
我端起咖啡緩緩的喝了一口,有點苦澀。總感覺像在做夢一樣。
我在聽了李正堂的一番鼓動後,就這麼跟着他幹了,是不是有點太草率了?我現在已經有了一點基礎了,有什麼必要非得冒這個險呢?
我感覺好像把自己賣了?而且賣的有點太便宜了?
可是,如果我不干。唉。那可是幾十億的誘惑啊!
錯過這個機會,我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復仇?難道一輩子縮着頭做烏龜?
我咬了咬牙,猛然抬頭把面前杯子裏的咖啡一一下子倒進了嘴裏。
一周後,我接到了李正堂的通知,讓我去湖平。
我把公司的業務全部交給了魯倩兒,然後和丹丹說我要去國外辦理點事,過一段時間回來。當時丹丹就很難過,她說:「殷然,你別把自己累壞了,不要太太勉強自己,幹事業要一步一步來,我媽那邊,有我呢!」
我感到非常愧疚,抱着她親了親,說:「放心吧,我會照顧好自己的。」
我住進了金沙飯店,其實我不想住在這麼貴的地方,但是李正堂要求我必須住在一家高檔的酒店,他還有一個更瘋狂的命令:「從現在開始,你的吃穿住行,都必須是最高檔的,這樣才符合你的身份!」
我的身份?我是什麼身份?他這句話讓我有點糊塗了。
逛了一下午,光買衣服就花了將近十萬,一雙皮鞋就價值上萬。
李正堂的原話是:「千萬不要怕花錢!從今以後你會有很多很多的錢!記住,很多時候,花錢是一種必要投資行為,而不是奢侈!」
下午1點的時候,我準時出現在了那座高達28層大廈裏面的正堂集團的總裁辦公室。
李正堂看着他的秘書領我走進門,他靜靜地坐在一張豪華的辦公桌的後面,微微仰靠在座椅上,眯起眼睛看着我,臉上的表情漸漸變得憤怒了:「蠢材!我不是說過你的一切都要用最好的嗎?你居然穿的跟個要飯的一樣就來了!」
我愣了愣:「這個已經很貴了。」
「貴個屁!」李正堂大怒:「這些商場裏買來的東西,再貴能貴到哪兒去!我說過,你必須要用最貴的,這才符合你的身份!」
「可是。」
「可是什麼?給你兩個小時的時候去準備!三點以前你必須換掉這身垃圾站在我面前!快去!」
我心裏嘀咕了一陣,轉身剛走了兩步,忽然又轉了回來。
「還有什麼事情?」李正堂有些不滿。
我理直氣壯地大聲說:「我沒錢了!」
我是實話實說,我就帶了那麼多錢,今天一天就花光了,身上總共也沒剩幾千塊錢,再買來的衣服,就真跟要飯的一樣了。
「哦,我忘了。」李正堂敲了敲自己的額頭,隨手從抽屜里拿出一張支票遞給了我。
「去,拿着這些錢,花不完就別回來!」
我低頭一看,好傢夥,五十萬!
我像做夢一樣的手裏捏着五十萬的支票離開了李正堂的公司大門。
我買了一身價值二十幾萬的西裝,之後又是襯衫、皮革、領帶錢包什麼的,一個領帶夾就花了一萬多塊錢!
_第六百二十一章結束談判